• 005303449/2019-00080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工作要点
  • 2019-06-03
  • 2019-06-14
  • 通知
  • 登政〔2019〕11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登封市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登封市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3日             


2019年登封市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郑州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国少林功夫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创建目标任务,特制定2019年登封市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登封市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的指导意见》,坚持“创新、融合、提升、开放”发展理念,发挥登封“文化、旅游、生态”三大优势,战略上紧盯全球、开发上抓住景区、客户上瞄准高端、市场上管住秩序,推动观念上转变、投资上转轨、产业上转型,打赢打好文化旅游发展翻身仗,加强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实现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高强发展,力争跻身国内旅游城市“第一方阵”。

二、总体目标

到2019年底,全市文化旅游接待人数突破1750万人次,门票收入突破6亿元,文化旅游总收入突破150亿元;启动1个国家5A级景区创建,新增1个国家4A级景区、2个国家3A级景区;打造1台室内武术演出项目;落地2-3个带动能力强、投资强度大、填补业态空白的文旅项目;新增星级饭店1-2家、文化主题旅游饭店1-3家、精品旅游饭店3-5家、旅游民宿20-30家、旅游示范乡镇1个、特色旅游示范村1-2个。成功创建“中国少林功夫国际旅游目的地”“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传统景区提质增效、培本固源

1. 推进“精品景区”建设。启动少林景区环境整治和其他景区提升工程;完成少林景区三皇寨索道项目手续办理工作;完成“智慧景区”管控平台、消防通道、标识标牌更新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嵩阳书院、中岳庙联合申创国家5A级景区步伐;加快观星台申创国家4A级景区、徐庄镇大熊山摘星楼景区和唐庄镇范家门景区申创国家3A级景区步伐;适时启动卢崖瀑布景区创建4A级景区、永泰寺景区创建3A级景区工作。

责任单位:嵩管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告成镇、徐庄镇、唐庄镇

2. 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完善景区客流量在线监测功能,为旅游高峰期游客动态引导提供数据支撑,缓解重点景区的游客承载压力;加强与阿里巴巴、蚂蚁金服、呼我出行等企业的合作,整合景区交通、餐饮、住宿、购物等各类资源,构建线上线下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一脸游嵩山”。

责任单位:嵩管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

培育景区新型业态。拓展景区夜间服务内容,邀请专业团队对嵩阳书院景区、中岳庙景区和卢崖瀑布景区高水平策划实施夜游项目,满足游客夜游的需要;持续推进嵩山少林武术馆功夫表演,重大旅游节假日在少林景区举办少林功夫迎宾仪式等游客互动项目,力争塔沟万人功夫表演在少林景区实现常态化展演;挖掘生态资源,以“生态登封·多彩嵩山”建设为引领,科学规划种植观赏性树木和农作物,塑造规模宏大、独具特色的景观风貌,将生态优势转化为旅游增长点;少林景区、嵩阳景区、中岳景区每年增加2-3个新型旅游业态,丰富景区浏览内容。

责任单位:嵩管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唐庄镇、

告成镇、徐庄镇

4. 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完善景区标识、标牌、厕所、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少林景区、嵩阳景区、中岳景区每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投资2000万元,完成徐庄镇大熊山摘星楼景区丛林滑索、标识标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嵩管委、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天河集团

5. 提升景区服务功能。加强景区管理服务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强化文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牢固树立“游客至上”服务理念,为每一个游客提供个性化、精细化、细微化服务。尤其是要加强导游服务培训,对导游实行星级化管理,不断提高导游素质,严格导游从业规范,优化导游队伍结构;鼓励和支持导游职称晋级,支持导游参加国家、省、郑州市、登封市文化旅游部门组织的各项比赛活动和各项政务接待活动。力争2019年底前中级导游占比达到12%。

责任单位:嵩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推进旅游增量开发,培育亮点

6. 促进功夫与旅游融合。以“旅游+功夫”为核心,积极探索功夫演艺游、功夫节庆游、功夫研学游、功夫体育游等旅游新模式,丰富少林功夫文化旅游业态,拉长少林功夫旅游产业链条。做好“功夫五进”(即进公园、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塔沟、延鲁、鹅坡、小龙等武术院校要利用自身优势每年举办校庆、校友会、武术研讨等活动;持续推进嵩山少林国际功夫小镇、绿地集团·嵩山小镇项目建设;策划举办“天地之中”国际功夫电影节、“OWE国际功夫摔角格斗秀”等文化旅游活动;持续开展中国少林功夫出国巡回演出活动;打造1台室内武术演出项目。

责任单位:嵩管委、市教体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

7. 促进体育与旅游融合。积极策划推广“第一届热气球嘉年华暨飞跃嵩山国际挑战赛”“嵩山少林国际马拉松赛”“少林100国际越野赛”等赛事活动。大力发展登山、马拉松、滑雪、拓展训练等健身休闲产业,加快体育与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积极争取承办国家级、省级体育赛事;加快嵩山传奇极限运动项目建设,扩建滑雪场,力争打造成河南省冰雪运动训练基地。

责任单位:嵩管委、市教体局、文化和旅游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8. 促进研学与旅游融合。因地制宜,突出登封特色,打造具有嵩山风格、国家标准、国际视野的研学旅行“五个一”精品工程:建设一批层次分明、各有特色、示范引领的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打造一批主题鲜明、影响深远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培养一批专业过硬、结构合理的研学旅行师资队伍;研发一套基层可推、外地可鉴的精品研学旅行课程体系;建立一套责任清晰、科学规范的研学旅行管理机制。建设5-8个具有登封特色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3-5条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把嵩山景区建设成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把登封建设成为“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争创河南省研学旅游发展标杆。重点把嵩阳书院打造成具有浓郁“崇文尚武”特色的综合社会实践教育研学基地、具有深厚嵩阳书院文化背景的经典主题综合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启动国家、省、郑州市综合实践教育研学基地认证工作,力争嵩阳景区全年研学游客超过30万人次,全市研学游客突破100万人次。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嵩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乡镇(区、办)

9. 促进乡村与旅游融合。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加强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扶持仙人谷、禅心居等项目做大做强,提高乡村旅游的生命力和品质;大力发展我市古迹乡村、功夫乡村、民俗乡村、民宿乡村、物产乡村、艺术乡村、红色乡村和非遗乡村的旅游工作;充分挖掘各乡镇地域文化和非遗特色,每个乡镇每年新谋划各类项目不少于1个,每年举办节庆活动不少于2场,规模不少于3天;每个乡村美化、亮化等基础设施提升每年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使用财政资金的美丽乡村和区域扶贫经济项目单位,每年举办2-3次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活动;加快石道乡李窑村、君召乡黄城村等15个郑州市级美丽乡村试点村项目建设,加大颍阳镇李洼村、大金店镇袁桥村、大冶镇周山村等24个历史文化风貌特色村和自然生态风貌特色村保护和利用力度,打造“一村一品”升级版,打造1-2个国内知名的美丽乡村品牌,创建1-2个乡村旅游示范乡(镇),1-2家乡村旅游示范村和特色旅游村。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乡镇(区、办)

10. 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举办2019年夏至、冬至“二十四节气”和非遗主题文化活动,不定期举办散文、诗歌、工艺美术、书画、摄影、戏曲、民间艺术等文化活动,加快推进郑州大学嵩阳书院项目建设,办好嵩山论坛2019年会,启动河南(豫西)抗日根据地纪念馆扩建工程;成立嵩山文化研究院,挖掘“儒释道”传统文化资源,综合运用大数据、5G、可视化技术等新一轮科技手段,谋划建设具有引爆性的文化主题乐园,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筹划编排具有文化品味和艺术含量的大型实景系列演出,营造景点文化氛围,满足游客文化享受和精神需求;加大对登封窑陶瓷烧制技艺、嵩山泥人、摸摸会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策划推广力度;支持文化业态旅游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旅游演出市场,至少推出1部反映登封文化和地方特色的精品演艺剧目;少林寺每年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不少于5场,中岳庙、法王寺每年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不少于3场,每场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2000人。

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乡镇(区、办)

11. 促进文物与旅游融合。在重点保护好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国家、省、郑州市及我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同时,创新利用其文化元素,全面推进中岳庙生态文化公园、大周封祀坛遗址生态文化公园、石淙河摩崖题记生态文化公园、启母阙生态文化公园、观星台生态文化公园、刘碑寺碑生态文化公园和日军侵华飞机场生态文化公园等7个生态保遗项目。启动少室阙等世界文化遗产的对外开放工作。

责任单位:嵩管委、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动能转换

12. 建立机制,引导转型发展。大力引导传统工业企业向文化旅游企业转型,支持不少于20家企业转型文化旅游产业,每家企业年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制定完善的奖励政策,对成功转型并对文化旅游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进行奖补。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3. 建立智库,提供智力支撑。建立专家智库及国内外传统工业转型文化旅游产业成功案例资料库,为我市工业企业成功转型提供智力支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4. 工旅融合,培育新型业态。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文旅企业发展工业旅游项目。强力推进豫见铁路等重点工业旅游项目,引导企业盘活废旧矿坑、老旧厂房等闲置资源,建设工业类体验项目,着力打造登封工业旅游体系。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推进文化旅游服务功能提升、完善服务体系

15. 打造多元化的旅游住宿体系。鼓励在条件成熟的城区及景区周边,利用特色民居、独家小院改造提升发展旅游民宿,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利用民宅合作开发旅游民宿。建成文化主题旅游饭店1-3家、精品旅游饭店3-5家、旅游民宿20-30家。

责任单位:嵩管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乡镇(区、办)

16. 开发特色化的旅游美食体系。大力宣传推广登封烧饼、嵩山芥丝、少林素饼等名优小吃的同时,深入挖掘登封地方特色小吃,打造“登封特色名优小吃”系列产品,研发具有登封特色的菜谱,形成“嵩山水席”“嵩山素斋”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餐饮品牌。到2019年底,力争培育登封特色名优小吃8-10家,打造一条登封特色小吃街,每个美丽乡村和沟域经济项目单位各打造一条当地特色小吃街。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17. 设计链条化的文化旅游商品体系。重点发展登封窑陶瓷、嵩山宝剑、嵩山麦饭石、郑氏芝麻糖等系列产品,加快文化旅游购物网点的建设,加强文化旅游商品销售企业、网点的规范管理,为游客提供货真价实的文化旅游商品,满足游客的购物需求。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8. 建设系统化的全域旅游交通体系。加快推进郑少洛高速少林站、环嵩山旅游公路建设工程,打造环嵩山旅游景观休闲长廊,实现中岳庙、嵩阳书院、音乐大典等景区景点的互动发展;依托登封通用机场,在有条件的景区、景点建设停机坪和起降场,形成空中游览“内循环”,并逐步向外辐射延伸,打造“空中游五岳”项目,重塑登封文化旅游新优势;开通市区往返重点景区(点)之间的旅游巴士;规划建设1-2个大型自驾车旅游营地,完善车辆集散、泊车中转等配套设施。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建投集团

19. 建立标准化的旅游标识系统。按照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的标准要求,完善覆盖全市、标准统一、中英文对照、使用便利的智能化旅游标识系统,提升文化旅游整体服务质量;对各景点的宣传简介牌进行规范和整改,确保文字表述要准确;城市雕塑和文化墙要突出嵩山文化,减少与地域特色无关的雕塑和文化墙,把大禹治水、箕山之志、嵩呼万岁、管鲍分金、鸿鹄之志、程门立雪、面壁功深等成语故事体现在公园游园中。在大型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区等游客集聚地设置旅游信息电子查询系统、旅游景点分布图、游览线路导引图等,规范提升全市各类旅游信息指示牌、交通标识牌。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区、办)

20. 完善提升全市的旅游厕所管理服务体系。重点把“厕所革命”从城市拓展到农村,从景区拓展到旅游道路沿线、旅游集散点、乡村旅游示范村、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休闲步行区等,从数量增长拓展到质量提升,并将厕所信息纳入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和公厕地图。在景区周边和游客集散地打造A级厕所,形成旅游厕所体系,提升登封文明旅游形象。2019年投资650万元,新建、改建旅游厕所18座。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乡镇(区、办)

(五)推进宣传方式拓展,建立立体营销系统

21. 持续扩大全民营销系统。编印制作文化旅游系列宣传品,开展文化旅游宣传进景区、进公园、进加油站、进酒店、进车站“五进”活动;邀请重点旅行商、新闻媒体开展实地体验营销;积极组织开展登封市文化旅游形象标识、宣传片和歌曲等征集创作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嵩管委、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运局、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

22. 深化区域联动营销系统。加强与“中国功夫旅游联盟”“华中六郡”“沿黄九省旅游联盟”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大境外市场开发力度,不断提升登封文化旅游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嵩管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

23. 建立多媒体立体营销系统。运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平台,运用中央电视台、河南省电视台、郑州市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平台,运用飞机、高铁、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媒体平台,运用商圈、酒店、电影院、户外LED等综合媒体平台,广泛推送登封文化旅游特色、文化旅游攻略和游客体验,提高文化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24. 构建党政统筹、部门联动的文化旅游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市文化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组织、协调、处理全市有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的规划建设、项目论证、招商引资、市场整治、政策研究、优化环境、营销宣传等全局性、综合性重大事项的关键作用,把登封全域旅游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区、办)

(二)拓宽融资渠道

25. 市财政设立登封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和奖励文化旅游规划编制、产业发展、宣传推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训、文化旅游的研究和普及等,形成完备的涉旅金融政策扶持体系;综合运用人社、住建、农业、扶贫和科技等惠农资金,大力扶持乡村旅游,为登封市乡村旅游发展提供经济保障;鼓励金融机构放宽信贷条件,加大对文化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文化旅游业金融投资模式,鼓励民间投资者投资登封文化旅游产业,为登封文化旅游金融体系注入新动能。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委

(三)强化用地保障

26. 深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等文件精神,加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支持力度,对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对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公共厕所、游客休憩站点、旅游停车场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按划拨方式供地。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项目用地,按文化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乡村旅游设施建设。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用于乡村旅游的乡镇(区、办),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开发文化旅游项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人在不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开发文化旅游项目。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区、办)

(四)高效储备人才

27. 建立完善文化旅游经营管理、服务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加强政校企合作,把文化旅游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训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训计划。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为我市文化旅游业发展顾问,建立我市文化旅游专家库。突出做好文化旅游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解决文化旅游人才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为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谋服务,为我市文化旅游企业创意策划、经营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实施评价制度

28. 建立“旅游评价”制度,将“建筑文化形态”“旅游功能设置”“旅游观赏价值”等旅游评价要素,作为开展各项建设和发展工作的前置条件、检验标准,推进文化旅游业和农业、工业、文化、生态、体育、城乡建设的融合发展,营造“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事事都是旅游资源”“时时都是旅游时间”浓厚氛围。将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区域发展与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工业旅游等深度融合,促进文化旅游业态丰富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最大化,促进文化旅游产业不断壮大、快速升级。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委、市教体局,各乡镇(区、办)

(六)严格督导考核

29. 将全域旅游发展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对各乡镇(区、办)、各有关单位、旅游景区进行考核。重点加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质量效益考核,将文化旅游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入库个数、投资完成额、新增规模以上文化旅游企业数量、文化旅游企业发展质量(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利税,带动就业人数)纳入考核。强化定责、履责、督责、尽责、问责各个环节,实行月排名、季考核、年终总评。对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的乡镇、市直部门、涉旅企业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办

 

附件:登封市2019年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汇总表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