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9-00101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交通,万村通客车,实施方案
  • 2019-05-05
  • 2019-05-14
  • 通知
  • 登政〔2019〕14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5月5日                          

 

登封市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河南省“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实施方案》(豫交文〔2019〕44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村村通客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8〕226号)要求,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对脱贫攻坚的基础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优质、经济、便捷的出行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行业主管、便民利民、政策保障、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加快乡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客运网络,提升乡村客运服务质量,建立客车运营长效机制,为打赢农村脱贫攻坚战,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提供优质高效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努力,使我市通村公路全部实现配套设施齐全有效、运营保障机制健全、安全监管全面有力,基本形成以“公交化运营+班线客运”为主,以定制客运为辅,以“预约班”为补充,覆盖所有行政村和旅游景点的“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客运网络服务体系,有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出门硬化路、抬脚上客车”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助力我市全域旅游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提供坚实交通运输保障。

三、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运营线路

一是要坚持统筹规划,村村覆盖。要注重规划引领,充分考虑“客运线路、财政补贴、客流分布、村景布局”等因素,确保所有行政村和旅游景点全覆盖。二是坚持以路设线,沿村选点。结合“四好农村路”通达条件,对照安全运营标准,坚持以路设线,港湾站和候车亭设置要充分考虑“安全性、便利性、实用性”,尽量设在行政村文化广场(公园)或学校附近,要有能供人员上下车的专用场地,避免路面上下人员,确保安全;要设在人员比较集中,便于大家集中出行的地方,特别是对那些自然村组比较分散的行政村,要充分考虑候车站(亭)的实用性。三是坚持延伸老线,补足新线。要最大限度拉大城市公交框架,扩大城市公交运营辐射面,确保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内行政村和旅游景点都能被城市公交“一元服务区”全覆盖;要对现有的城乡客运班线进行优化改造,通过调整延伸线路,最大限度扩大沿线行政村客运班线覆盖面;要对没有通客车的行政村和旅游景点,根据道路通达情况规划开辟新的客运线路,进行公交化运营,要确保所有行政村或旅游景点出行人员最多一次转乘能直达市区。四是以人为本,科学调配运力。要采取冷热线搭配、区域化经营、线路延伸、乡镇直达的模式,统筹城乡、乡村线路,确保人口较多的行政村至少每天上下午各通一班客车,对地处偏远、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开通隔日班,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确保所有行政村和旅游景点人员,都能享受便利服务。

(二)认真选择运营企业

按照市场化运营的规则,选择运营规范、安全达标的企业,统一负责“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运营。

(三)统一车型配置

按照“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的原则,根据地形条件、道路状况、客流量等因素,可选择7座以上客车,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统一安全配置、统一票价。

(四)规范站点设置

停靠站点设置在距离村委会所在地或学校路程不超过2公里的地点。站牌、线路牌样式和内容统一,应标明线路途经站点、发车时间、班次等。

(五)建立财政奖补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到位

坚持农村客运公益属性,把“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的车辆购置、更新、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亏损(如工资、保险、油料、维修、材料消耗等刚性支出)部分,纳入市财政预算,并建立完善农村客运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可持续”。

(六)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一是要牵头制定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认真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客运班线联合审核机制,制定农村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监督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确保服务质量。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补贴发放挂钩,对达不到运行班次和里程要求的车辆取消或核减当年国家燃油补贴,同时核减企业的政府补贴金额。二是要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驾驶员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等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充分发挥GPS动态监控管理的科技手段,实时监管。面向社会公示企业班线运营计划、服务承诺和服务质量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把企业经营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交通运营安全。三是要集中执法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农村客运、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联合公安机关重点打击阻碍、干扰通村客车正常运营的行为,维护农村客运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

财政部门: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客运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农村客运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可持续”。

税务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对农村客运企业新购车辆应缴购置附加税和运营过程中所涉其他税费实行减免。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及时处置通村客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依法查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确保通村客车工作顺利推进。并依法查处各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在通车客运线路、重要路口设置监控摄像头,加强通村客车的安全监管力度。

审计部门:要全程参与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客运奖补资金管理发放,并建立检查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管护制度,及时对农村客运线路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加固完善,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和营运企业做好线路规划、候车亭(站)选址、交通设施维护、道路畅通保障、协助监管运营等工作。

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论作用,大力宣传“人民交通为人民”的政策法规,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对农村客运基础设施使用维护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活动(2019年5月10日前)

各乡镇、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实际制定“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2019年5月11日至10月30日)

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完成通村公路路肩、错车平台、断头路、危桥改造、公路防护栏、标志、标识等安全设施。完成候车亭站牌,公示牌等配套设施建设。同时督促客运经营企业,按照既定计划落实车辆投入,完成统一标识,客运线路延伸、调整等有关工作。

(三)总结验收(2019年11月至12月20日)

对全市“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工作进行验收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汇总相关资料,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民生工程,是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尽早研究、精心部署、迅速行动、抓好落实。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分管交通工作的政府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相关服务和保障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层层明确任务和责任,稳妥推进我市“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筹备和开通工作。

(三)强化举措,狠抓落实

将“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工作纳入2019年各相关单位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将行政村通车率等纳入考核指标,强化检查督办,搞好总结评比。对于工作开展好,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问责。各乡镇(区、办)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市交通运输局要发挥职能作用,实行党组成员分包制,确保完成全市“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工作任务。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