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9-00144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水利水务,取消,龙头水库,水源地,决定
  • 2019-10-28
  • 2019-11-11
  • 决定
  • 登政〔2019〕21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龙头水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龙头水库位于登封市东北部,唐庄镇龙头村西北300米处,属淮河流域颍河支系,控制流域面积约1.1平方公里,该水库于1956年4月建成,总库容13.4万立方米,属小Ⅱ型水库。2016年3月,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龙头水库列为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了保护区范围。

由于地势、水量、水质等原因,长期以来龙头水库未向唐庄镇区提供生活用水,水源地功能逐渐消失。唐庄镇现有的集中式地表水水源地井湾水库,蓄水充足,水质良好,年供水量12万立方米,能够满足唐庄镇区日常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同时,登封市政供水主管网已延伸至唐庄镇区,正在启动的白沙水库、少林水库、纸坊水库等河库连通工程以及南水北调登封供水工程,将为唐庄镇区未来发展提供充足水源保障。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取消龙头水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通过引进外来水源,让乡镇群众使用更加安全、优质的生活用水。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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