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679123/2022-00027
  •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2-03-28
  • 2022-04-30
登封市气象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抽查事项

2022年度登封市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有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检查、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的监督检查、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的监督检查3个事项。

二、抽查对象

被检查对象分别为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民用爆炸用品、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以及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在登封市气象局登记或备案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在登封市气象局登记或备案的升放气球资质单位。

三、抽查比例

随机抽查对象不低于对应事项被检查对象的5%(详见附件1)。对涉及安全的重点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以及安全隐患列中当地政府限期整改等情况的监管对象,可适当增加随机抽查次数。

四、抽查频次和时间

(1)安装防雷装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年抽查频次2次,6月底前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9月底前检查覆盖率不低于10%;10至11月,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2)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的监督检查年抽查频次2次,6月底前检查覆盖率不低于10%,9月底前检查覆盖率不低于20%。

(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单位的监督检查年抽查频次1次,9月底前完成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五、检查组人员组成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由登封市气象局行政服务科负责牵头,执法队、防雷中心、办公室协助配合实施,纪检组对抽查过程实施监督。执法检查一般由执法队队长带队,防雷中心派1名执法人员协同抽查,检查组应不少于2人。执法人员由执法队(2人)、防雷中心(1人)、办公室(1人)组成,按比例随机抽取协助执法检查。

六、抽查结果公示

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局执法队负责将检查结果在河南“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一经公开不得擅自更改。

七、其他要求

各检查组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以及《登封市气象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的抽查事项、比例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真正落实到实处。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