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办法(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2018-10-22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一、制定目的

减少申请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因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缺陷引起的重复跑路现象。

二、基本原则

申请人在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应提交的材料中,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非关键性申报材料有欠缺或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其书面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补齐或补正的,政务服务综合受理窗口可先行受理,并进入正常审批程序。

三、发展目标

进一步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市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构建“商事简便、快捷高效、最多跑一次”的综合政务服务机制。

四、制定依据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的通知》(郑政文〔2018〕46号)、《郑州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办法(试行)》(郑政办〔2018〕78号)及郑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相关文件要求。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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