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登封市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
发布时间:2019-11-29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郑州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着力破解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1+N政策起草的任务分工,结合我市实际,金融办牵头起草了我市《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稿),现将有关情况汇报说明如下:

一、制订依据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办〔2019〕6号)、《中共登封市委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登发〔2019〕8号)的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同时广泛征求财政、工信、人行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二、标准把握及意见收集

一是根据我市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实际迫切需要,比如政府投资基金设立,转贷资金池、风险补偿资金池设立、政府性担保机构发展,打好金融支持的组合拳,二是参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办〔2019〕6号)的有关内容规定,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支持内容的基础上,压缩奖励范国和额度、比例(减半或适度奖励);三是参照《中共登封市委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登发〔2019〕8号)的内容,在政策支持内容、财政投入和奖励补贴的额度标准、涉及部门责任分工等方面进行参照,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先后两次通过政府内网下发通知,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尤其是财政、工信部门的意见,考虑我市的财力,企业实际需求,确保政策的适用性。

三、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

一是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政策的指导落实;

二是引导银行保险业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

三是引导民营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四是加大财政资金综合支持力度;

五是合力营造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四、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于2019年11月8日通过市政府五届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对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五大方面26个具体政策内容、涉及财政投入和财政奖励补贴政策事项及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等具体内容进行了研究。根据常务会议提出的关于确保政策有接,强化奖补考核等意见,我办对建议稿又进行了补充完善。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