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31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制定的目的

  登封市属于严重缺水城市和地下岩溶水超釆地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引进外来水工程,登封市民已于2020年1月1日吃上南水北调水,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充分用好外来水,实行节约用水,有效治理地下水超釆问题,”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和部署,分步实施地表水替代和地下水压采工作,实行水资源利用总量控制,高效合理配置水资源,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全社会监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开展地下水压釆工作。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本辖区所有自备井监管、压采封停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本级本系统所属及管理范围内的自备井压采封停工作。

  (三)已经接通城市公共供水水源的自备井全部停止使用。供水设备完好,具有良好补源条件的地下水回灌井按市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予以保留;供水设备老化的,拆除供水设备,自备井予以封填。

  (四)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已到达,尚未接通城市公共供水水源的自备井的用户,限时接通城市公共供水水源,城市公共供水接通后,限15日内予以封停。

  (五)开釆地下水的城市公共供水水源井,南水北调水源供水后,通过优化配置水资源,实现水源置换,逐步压釆地下水开采量。

  (六)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尚未覆盖地区,公共供水部门要加快公共供水管网的建设,2020年底前全覆盖。

  三、发展目标

  开展全市区域内所有自备井摸底排查登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遏制私釆、滥采、浪费地下水行为;结合我市替代水源工程和公共供水管网配套工程建设情况,2020年〜2022年,实现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地下水压采替代量422万立方米。

  四、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城区2015-2020)》(豫水政资〔2014〕74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地下水超采区范围的通知》(豫水政资〔2014〕76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下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水政资〔2014〕7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地下水压釆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6〕6号)、《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登政〔2016〕3号)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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