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每10年进行一次。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要求,少林办全面启动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24时。
目的意义: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市情市力调查,查清淮南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普查对象: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普查内容:农业从业者、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农业生产与结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等情况。
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普查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乡(镇)区、街道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经费保障:农业普查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县、乡(镇区办)和村(居)民委员会为工作主体,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从乡、村干部中选调。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
工作要求:要坚持依法普查,如实填报普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普查资料。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普查,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确保普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