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开展牛羊肉质量安全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郑政食安办﹝2016﹞20号)、《2016年郑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郑州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开展养殖环节违法添加违禁药品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郑动监﹝2016﹞29号)文件要求,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决定于2016年7月开展一次养殖环节违法添加违禁药品监督抽检。
一是主要对辖区内牛羊饲养场(户),以年出栏10-100头的肉牛养殖场(户)和年出栏20-200只的肉羊养殖场(户)育肥后期的肉牛和肉羊,按2%比例抽取尿样,主要检测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盐酸特仑特罗3种违禁物质。
二是对牛羊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摸底,准确掌握养殖场(户)数量及其存出栏、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动态变化;查看药房是否存在违禁药品,药品和饲料是否有二维码标识。
登封市此次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行动,共抽检数量1571份,牛尿样96份,牛场户49个,羊尿样1475份,羊场户596个,经快速检测未发现阳性抽检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