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1月28日,中国华信信用有限公司通过邮政EMS向我局送达了《中国华信信用有限公司致登封市工商质监局信用风险提示及道义请求函》,接函后,按照领导批示,我局投诉中心对该事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并于7日内向投诉人进行了书面回复。对于投诉人信中所阐述的被投诉人拖欠货款未还涉嫌恶意失信行为事件,投诉中心按照工商质监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进行了详细解释与说明,并为投诉人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作为企业的行政监督部门,工商质监局承诺随时为投诉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政策帮助,使事件早日得到解决。
我局执法人员诚信、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动了投诉人,为表达感激之情,近日,中国华信信用有限公司特对我局进行信函致谢与表扬。我们也将以此为动力,认真履行职责,做人民信得过的好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