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镇“一把手” 亲自抓、负总责,加大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力度,亲自督促检查。分管领导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和综合治理,不断改善生产环境。
二是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切实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职工的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全面、细致排查全镇所有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四是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召开协调会议进行分析、部署、督查。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分管领导加强协调,搞好协作。
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经常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督促检查,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督促各责任单位强化执法意识,履行执法责任,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完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