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东华工商质监所根据上级散煤治理工作指示要求,在东华镇政府散煤治理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对辖区内所有燃烧散煤的经营商户30余家进行了登记检查,以后发现有燃烧散煤情况者,立即停止一切燃烧散煤活动,责令期限三天内必须改正,拆除相关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