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当事人王某手捧着“公平公正,尽职尽责”的锦旗,来到登封市公证处,由衷表达他们对登封市公证处的感激和赞扬之情。
当事人王某与债务人李某于2014年在登封市公证处办理了借款合同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后李某未按约定履行债务,但由于王某身体不好,合同到期后一直未申请出具执行证书。3月1日上午接近下班的时间,当事人王某才急匆匆来到公证处,咨询出具执行证书事宜,并称马上就要超过申请执行的法定期限,如若不尽快出具执行证书,债权就很难实现了。可是出具执行证书,需要询问、取证、审核、核对、制作证书等一系列程序,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才能完成,而现在已经接近下班时间且不说,王某提供的材料还不齐全,连王某自己都觉得很难办成。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公证处决定为其开通“绿色通道”服务,特事特办,加班加点,在全处的共同努力下用了两天的时间把做好的执行证书交到当事人手中,有力的保护了当事人债权的实现。
以上是登封市公证处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登封市公证处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执业理念,积极践行推出的便民措施,切实为民排忧解难,以人性化的公证服务温暖人心,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