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18日,卢店镇工办联合卢店镇工商质监所,对辖区烧饼店和小餐馆使用散煤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检查发现大部分经营者都实现了“气代煤、电代煤”,只有个别经营者在使用散煤(含木炭)烧水或者烧烤,检查人员当场责令其拆除小煤炉和散煤设施,清除储存散煤,确保为巩固散煤禁烧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