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
12月19日,市委第四监督检查组对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指出了我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我局党组对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落实整改责任,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申报有漏报现象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对市纪委印发的《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办法》进行再学习,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按照规定要求主动报备、按时申报,同时按照规定操办相关事宜。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检查力度,对已申报备案的按要求及时监督,并定期汇总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未按要求申报的,做到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党组和纪检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存在未按要求申报人员的科室(单位)负责人也进行处理,承担相应责任。
二、关于公车管理台账登记不完善问题
一是完善公车使用制度。完善公车使用审批登记备案汇总流程,对我局的公车使用审批程序进行整改梳理,做到“使用必登记、登记必汇总”,确保“日报日清、汇总到位”。
二是定期检查制度。对公车使用情况、登记情况、汇总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开展,切实增强工作效果,避免登记汇总遗漏。
三、检查财务账目发现的有关问题
(一)关于个别制作版面、喷绘未采用定点采购问题
加强财务制度管理,对版面制作及喷绘的审批流程进行整顿,按照“统一审批、定点采购”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严格定点采购。
(二)关于个别账目需附上清单问题
加强业务学习,开展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学习教育,使人人守纪律、懂规矩,做到公务活动费用件件有据,事事合规,事由记载清楚,程序合法,彻底杜绝不合规、不合理问题发生。
2016年12月23日
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