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人社部门的工作要求,围绕全市加快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的总目标,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抓落实、补短板、求实效的总体思路,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难点工作全面突破,常规工作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均取得预期成效。
一、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城乡就业目标进展顺利。2017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577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500人的10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676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3500的108.7%;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4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0人的109.8%;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560万元,公益性岗位新安置就业63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二)人力资源开发成绩斐然。2017年,全市再就业培训101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00人的101.3%;创业培训62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610人的102.5%;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852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8500人的100.3%;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636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600人的113.7%;新增高技能人才85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800人的107.4%;职业能力鉴定1139人。
(三)劳动维权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继续加强以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为重点的执法工作,通过4次专项检查、3次日常巡查、举报投诉、来信来访、书面材料审查等渠道,累计检查用人单位799家,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160起,协调化解97起,责令整改63次,行政处罚15起,对15家长期欠薪企业进行了电视曝光,行政处罚367.9万元,收缴罚款2.79万元,共计为1476名农民工要回工资2784.7万元。二是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360件,处理343件,其中裁决118件,调解218件,申请人撤诉7件,不予受理108件。
(四)脱贫攻坚工作平稳推进。一是在行业扶贫上,我们充分利用上级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开展“送技能”下乡活动,截至目前我局共组织职业技能培训班20期,培训各类劳动力925人,其中贫困家庭劳动力540余人;创业培训班21期,参加创业培训625人,其中贫困家庭劳动力20人;共发放5个批次668人的培训生活补贴,共计40.4805万元;公益性岗位安置6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7人,现已全部安排到岗工作。二是在驻村帮扶上,设立10万元的人社局扶贫专项基金,其中干部职工募资2.5万元,工作经费配套7.5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户的就业创业资金支持、帮扶物资购置和临时性救助。庄王村扶贫期间,我们尤为注重关爱村内的特殊群体,充分利用建党建军、九九重阳、年终“两节”等传统节日及时进行走访慰问,并为村中特困家庭定期发放生活补助。2017年,庄王村道路边沟建设项目已经完工使用,计划投资8万元的庄王村村民饮水工程改造项目已经确定,文化广场项目现已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即可建成投入使用。新分包的刘寨村帮扶工作已全面铺开,随着前期调查摸底工作的结束,对40户贫困户帮扶的77名责任人也已明确,户容户貌整改工作正在施工,其它帮扶措施正在逐步落实。
二、把握要点,各项工作统筹推进
(一)人事人才工作持续加强。一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日益规范,2017年共申报调任登记22人,审核上报公务员登记25人,职务职级并行申报60余人,现已批复政府序列29人;申报事业单位岗位变动聘用715人,其中审批转岗竞聘71人,教育系统调整岗位聘用554人。二是认真完成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350人,其中高级128人,中级222人。三是牵头成立郑州市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登封评审委员会,圆满完成我市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答辩评审工作,评审通过率为90.63%。四是继续做好表彰奖励工作,2017年共上报郑州市级及以上先进集体59个,先进个人106人次。五是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工作,共审核调标和晋级晋档机关事业单位418个,涉及16126人;核定353个事业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核201个单位2016年应休未休年休假人员工资报酬1017.83万元(不含副科级以上);核定14个乡镇788人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待遇。六是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373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9230人次。七是审核办理机关、企事业退休手续1348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71人。八是我市纳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范围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共83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7 万元。
(二)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调查摸底,掌握基础数据。认真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通过分析整合公安、教育、人才、农业等多部门数据,统计出我市目前农村富余劳动力基础数据,并进行逐一核对。二是完善政策,助推脱贫攻坚。我们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生活补贴发放的通知》(登人社〔2017〕45号)和《关于做好贫困家庭劳动力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登人社〔2017〕53号)文件为全市贫困家庭劳动力按时发放培训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及时调整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具备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提供资金支持。三是搭建平台,促进稳定就业。2017年我们分别于2月11日、6月27日分别在登封市人力资源市场、登封市迎仙广场成功举办了“登封市2017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现场招聘会”和登封市“2017转移就业脱贫现场招聘会”,共参加招聘单位459家,提供空岗8300多个,进场求职人员15412人,达成求职意向6600多人。另外,我们还通过短信平台、招聘信息专刊、电子屏幕轮播等形式定期推荐发布就业岗位,努力帮助求职者实现高质量的稳定就业。四是全程引导,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煤炭、钢铁行业解困发展的总体部署,我局拟定出台了《关于做好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关闭企业的责任进行分解,自安置职工的名单确定初期就开始提供政策咨询、人事代理、岗位推介、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扶持等服务。目前,全市已顺利完成四家地方煤矿的关闭退出和职工安置工作。2017年共关闭退出两家地方煤炭企业,安置职工630人,其中采取内部退养方式安置82人,企业内部转岗分流安置169人,依法解除劳动关系379人。五是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力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自主创业培训,落实了服务我市的2016-2017届2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8名政府购岗人员的生活补贴及各项保险待遇。
(三)多措并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继续完善制度机制,我市先后印发了《中共登封市委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登封市市委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分配秩序,成立了登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全面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为了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我局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整顿专项行动,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册),开展法律法规咨询200人次,检查人力资源企业6家;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205份,查处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登记5家,立案查处欠薪案件3起。三是充分发挥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重要作用。随着突发性、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急剧增长,我们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则调的工作思路,实行“四调一裁”工作法,加强与市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司法局的横向沟通协调,不断完善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四是持续加大社保稽查力度,2017年共开展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整治行动4次,累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515户次,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00户次,定点零售药店 315户次。对34家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整改意见,46家定点药店记违规一次,追缴违规基金8.88万元。五是接受工伤申报216起,受理197起,办结186起,劳动能力鉴定申报167人次。六是开展企业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协助完成异地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170人,新退休人员指纹录入462人;完成8家省属国有企业共计1193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移交工作。七是已将4个乡(镇)办,8个村的4054人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目前享受待遇人数1943人,每月发放各项补贴80余万元。八是继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2017年共接待来访群众68批近400余人次,处理各类案件43件,受理网上信访投诉195起,各类信访案件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到100%。
(四)机关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强化学习保障。2017年,全局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认真执行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共开展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各支部专题学习60余次,通过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重庆大学素质提升培训班的集中轮训、市委党校的党员学习教育和上级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为更好地履职尽责夯实基础。二是强化组织建设。为了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2017年度,我局开展了“传承红色精神,提升帮扶实效”为主题的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如:以“摸清底子、开对方子、选准路子、搭好台子、建好班子”为重点的精准帮扶主题研判会、以“传承红色精神,提升帮扶实效”为主题的实地党课教育、以“不忘初心,全力帮扶”主题的誓师动员会等,通过参加实践活动、按月交纳党费,切实提高每位党员的先锋意识,为全力打好新一轮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强化作风建设。2017年,我们重点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在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脱贫攻坚战中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工作、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等5项专项监督活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盯紧小过小错,加大约谈函询力度,注重抓平时、抓日常、抓管理,切实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今年以来,共召开了中层干部廉政座谈会、警示教育座谈会4次,函询科室负责人9人,诫勉谈话4人,查办案件2起。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今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欠薪案件屡见不鲜,陈案旧案解决难度较大,各方力量有待加强;部分用工企业自行简化劳动用工手续,加之劳动者自身流动性较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亟需提高,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存在短板;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多,部分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各类案件依然存在调查难,送达难,执行难等问题,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因此,2018年我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将以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为指导,以民生事业科学发展为主线,以实现充分就业,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以“就业富民”为重点,突出做好就业创业。
一是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二是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调节就业,积极推动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健全各类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发布,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加强技能培训,加大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着力提升就业质量,促进稳定就业。
(二)以“人才集聚”为重点,突出做好高端引领。
一是全面落实“1125·智汇郑州”相关人才政策,不断加大引才聚才力度,全力推进人才交流合作,通过建立高校人才联系点、举办高校人才招聘会、设置人才专窗等形式,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二是大力加强人才服务载体建设。加快推进“产业+人才”集聚区建设,依托我市现有的产业集聚区等各类园区,集聚高端人才。三是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引导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实施薪酬激励制度,逐步培养建立自己的人才文化和人才资源库,使高层次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留住人心,切实增强人才稳定性。
(三)以“人事创新”为重点,突出做好制度规范。
一是以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为契机,强化公务员信息采集和日常管理,推行公务员信息定期更新和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建立完善的公务员登记信息库和职级晋升信息数据库,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全面推进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创建,大力实施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升工程。二是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抓手,严格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聘用合同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继续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的人事管理工作,尽快推行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制度,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按照郑州市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四)以“权益保障”为重点,突出做好人本执法。
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充分发挥“两网化”管理的作用,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有力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调解仲裁。以创建全省标准化仲裁机构为抓手,深化劳动争议“五位一体”调解机制,大力推动全市企业调解组织建设。三是全面落实《中共登封市委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登发〔2017〕17号)文件精神,坚持“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的处理原则,进一步完善预警处置机制、重大案件研判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司法衔接处理机制,着力构建农民工欠薪案件处置的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检查排除信访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此类案件的发案率,彻底杜绝由此引发的群访集访事件发生。
(五)以“抓党建促扶贫”为重点,突出做好脱贫攻坚。
一是紧密结合市委关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的要求,把脱贫攻坚与我局开展的党员活动日、“三亮三比三评”、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求每个党员按照活动要求,结合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完善帮扶措施,提升帮扶成效。二是以第一书记为纽带,加强村级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工作水平和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增强干好扶贫工作的底气,帮助贫困户树立决战贫困的信心和勇气,强化自我脱贫能力。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