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文广字〔2015〕8号
为贯彻落实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精神(登政〔2015〕4号),确保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顺利实施、按时完成,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市政府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打造“世界历史文化旅游名城”的总体目标,以推进重点工作任务为契机,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完善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完成数字电视双向化工作任务,促进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进一步繁荣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登封市文广新局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领导组,以协调、指导工作的正常开展。
组 长:王彩红
副组长:卢志刚 康二奎 张松峰 李少民 石春云
李冬旭 任君省 白文豪 王 红 陈俊文
成 员:张佩函 李晓明 王秋丽 刘晓晖 孙少杰
吴少敏 陈红伟 文松民 刘五汉 陈少锋
杨德慧 王延峰
领导组下设三个领导小组
(一)数字电视网络双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冬旭
副 组 长:王 红
成员单位:广播影视科
登封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登封市天地之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责 任 人:陈红伟 王延峰
(二)文化惠民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君省
成员单位:社会文化科 登封市文化馆
责 任 人:刘晓晖 闫松涛
(三)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卢志刚
副 组 长:康二奎 张松峰 石春云 李冬旭 任君省
王 红
成员单位:登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登封市广播电视台
办公室 社会文化科 艺术科 宣传管理科
广播影视科 登封市文化馆
登封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登封市天地之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责 任 人:张佩函 许袁丽 高徐宾 刘晓晖 孙少杰
吴少敏 陈红伟 闫松涛 王延峰
三、工作任务
(一) 实施数字电视网络双向改造工程。
(二) 乡镇文化活动中心升级工程。
(三)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强农村文艺骨干培训。
(四)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力争进入国家级名录1个、省级2个。
(五) 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实施数字电视网络双向改造工程
数字电视网络双向改造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投资2000万元,实施城区网络双向化改造一期工程;投资1000万元,建设双向网络前端互动节目平台、互联网接入平台。
第一季度:投资100万元。1月份考察规划论证,设计方案;2-3月份互动节目平台论证、引入。
第二季度:投资1200万元。4-5月份,前端投资500万元,干线网改200万元。试点小区中凯龙城规划,拟建一个小区双向网,用户终端投资100万元;5-6月份,前端投资200万元(御景东方小区),干线投资100万元,用户终端投资100万元。
第三季度:投资1500万元。7-8月份投资城区崇高路以北400万元一期网改,100万元用户终端投资;8-9月投资400万元少林路以南南区一期网改,用户终端投资100万元;9月份,投资400万元,东城区一期网改,用户终端投资100万元。
第四季度:投资200万元。10-11月份,用户终端投资150万元,对主城区用户终端进行补充;11-12月份,用户终端投资50万元,对东城区用户终端进行补充。
(二)乡镇文化活动中心升级工程
3月29日前,把实施方案传达到各乡镇;6月30日前,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各乡镇区办至少增加一项服务项目;9月29日之前,各乡镇区办至少增加一项服务项目;12月30日之前各乡镇区办至少增加一项服务项目。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强农村文艺骨干培训
3月30日前,把实施方案传达到各乡镇文化站;6月29日之前,各乡镇文化站根据各自乡镇情况上报需要培训的项目和人数;9月29日之前,确定培训项目、时间及人数;12月30日之前,进行培训。
(四)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力争进入国家级名录1个、省级2个
3月30日前,确定申请上报的非遗项目:农历二十四节气、中岳庙会、嵩山泥人“刘”、嵩山婚俗、嵩山禅武医传统功法、嵩山何首乌炮制技艺;6月30日前收集并整理申报项目的文字及音像资料; 9月30日撰写申报文本及组织专家审阅;12月 31日前组织上报并跟踪评审结果。
(五)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
3月30日前,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分类整理工作;4月20日前,各责任单位科室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5月10日前,各责任单位科室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的初稿;5月30日前,将答复文件最终形成后,将答复文件和《征询意见卡》一起呈送代表和委员,由其本人签署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机构、各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二)各责任单位每月将承担的任务完成情况(含最新进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经主管领导审阅后,于每月3号上午下班前报局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dfwgx62861111@163.com。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