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11月23日
登封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尽快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以及省、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要求,切实做好职责整合、机构组建和信息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构建权界清晰、有序对接、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登记职责,组建登记机构
按照省政府“要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登记等职责,整合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承担”的要求,将分散在市直有关单位的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整合到市国土资源部门,行业管理和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原单位承担;对市农业部门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给予五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范围。
按照不动产登记“四统一”的要求,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所有不动产的登记,并使用统一的簿册、证书,规范记载不动产归属和权利内容,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同时,市国土资源部门要与市直有关单位做好衔接工作,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平稳过渡,有效衔接。市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确定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人员编制,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做好人员配置和编制、设备、相关经费划转等工作。
(二)制定登记流程,做好登记工作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科学设置不动产登记窗口,按照国务院令第656号文件要求,制作业务工作指南,明确各类登记业务一次性收件材料及办理时限,公开办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向社会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优化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完善递交申请、检核受理、分发办理、审核查验、登簿入库、缮证发证、案卷存档的工作程序,确保登记工作的完整性。对与房产交易有紧密联系的不动产登记,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与市房管部门做好衔接,依据相关房产交易信息进行登记。完成登记后,实时向市房管部门提供各类登记信息,做到信息互通共享,确保交易安全。
(三)建设信息平台,整理登记数据
所有不动产数据信息应统一录入一个共享应用基础平台,做到基本信息公开、隐私信息保密,有效实施监管和依法查询,维护交易安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结合我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以组建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为重点,加快登记信息库建设,尽快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的“四统一”,做好与省级、郑州市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管理平台的数据信息衔接,做好本地所需的软硬件配置、信息平台接入、本级互联互通及系统对接等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程,全面清理和整理土地、房屋、林地等存量登记数据,为省、郑州市级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建设提供基础数据,实现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权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
(四)保障工作经费,组织业务培训
市财政将不动产登记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常开展。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以国务院令第656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为重点培训内容,组织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提升登记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业务水平。通过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等配套措施,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切实做到便民高效。
(五)推进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机构组建完成后,推进农村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调查发证工作,建立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体系。
三、时间要求
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职责整合工作;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机构组建、人员配置、窗口建立、流程设置和衔接方案制定工作;2016年12月底前,完成资料移交、系统对接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导,统筹协调解决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重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监督指导
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已纳入省、郑州市政府的督导范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按照要求,做好人、财、物、数据整合移交衔接工作。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影响不动产统一登记整体工作进度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三)稳定有序过渡
市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工作不乱、业务不断、正常有序的要求,共同做好职责整合期间各类不动产登记的日常工作,确保登记发证工作连续、稳定。
附件:登封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登封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赵华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马宏伟 副市长
张治怀 副市长
陈治龙 副市长
刘万峰 正县级干部
成 员:温 韬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韩志刚 市国土资源局长
李云敬 市监察局局长
尚学阁 市编办主任
荣二平 市人社局局长
王建永 市财政局局长
马炎治 市房管中心主任
马宗仁 市农委主任
郑凤鸣 市林业局党委书记
杨明岐 市地税局局长
席遂兴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郭珍荣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置在市国土资源局,郭珍荣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韩志刚、马炎治、马宗仁、郑凤鸣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