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5-00409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5-12-20
  • 2015-12-20
  • 通知
  • 登政办〔2015〕58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12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文〔2015〕4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333号)等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政务值班工作,切实提高我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水平,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信息报告工作的认识

近期,国家、省和郑州市就突发事件报告工作连续发文,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务值班工作是保持政令畅通、做好各项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尤其是随着自媒体、新媒体、移动网络等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在主动性、敏感性和时效性方面,与上级要求和现实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在政务值班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值班室设施不完善、电话不通畅;值班人员态度不端正、值班不在岗、语言不规范、业务不熟悉;处置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掌握信息不及时、上报信息不完整;带班领导对突发事件处置程序不了解,不能及时反馈现场情况等。因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查找不足,认真改进,扎实做好政务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落实政务值班制度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不得擅离职守和随意调换。要选配好值班人员,经常性开展培训学习,让值班人员熟悉本单位职责、领导分工、工作程序,切实提高业务素质,确保能够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事件。要完善值班设施,为值班室配备电话、计算机、打印机、档案柜、传真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逐步推进值班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值班工作机构专业化、设施信息化、机制规范化。要建立完善的登记归档制度,特别要登记好突发事件接报时间、报告人姓名、报告内容、领导指示,向上级报告时间、内容等。

三、着力增强信息报告时效性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担负带班任务的领导,对当天突发事件的处置担负相应的领导责任,要保持人员在位、通信畅通、反应迅速、协调处置高效。值班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规范值班用语,掌握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坚持首报、续报分开原则,首报只需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以及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四要素,并尽可能摸清伤亡人员的身份、年龄等重要情况,同时要报告在事发现场指挥处置的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重特大突发事件的首报信息,以及事件比较敏感或可能演化为重特大突发事件的首报信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电话报告一般不超过10分钟,书面报告不超过30分钟。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密切跟踪事态进展,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加大续报工作力度。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

四、建立健全检查考评机制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应急值守工作的检查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包含二级单位)值班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抽查检查,确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履行职责。市政府还将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的考评,把信息报告的时间、内容、续报、终报等情况列入考评内容,建立经常性通报制度,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值守应急情况、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等进行综合评比通报。对于在信息报告中出现迟报、瞒报、漏报造成重大损失、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值班电话,若有更改或有异常的,要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市政府应急值班电话如下:

上班时间:62861001

下班及节假日期间:62862121,62862125

 

 

 

                               2015年12月20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