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0734572/2015-00026
  • 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
  • 档案
  • 2015-12-24
  • 2015-12-24
立卷归档制度

1、为了确保各项文件材料完整无缺,提高案卷质量,根据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机关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均属于立卷归档的范围。具体范围按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应当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需交统一保管,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4、立卷整理的文件材料一般在第二年内(一般六月前)向档案室归档。

5、归档的案卷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6、规定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