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2948/2017-00049
  • 登封市档案局
  • 综合,政务,工作
  • 2017-03-27
  • 2017-03-30
  • 通知
  • 登档〔2017〕11号
登封市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立档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郑州市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现将2016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全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加强督导。明确分管领导,切实保证人员、设施设备的落实,确保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二、认真开展文件材料收集工作,确保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全市各立档单位要从2016年工作实际出发,加强对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收集,确保做到“门不缺类、类不缺项、项不缺件、件不缺页”。特别是要把“帐外文件”(未经收发登记、打印、编号的文件:如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办公会议记录、各种花名册、年报表、计划总结、专题情况汇报、大事记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突发事件等文件材料)列入收集归档范围,确保文书、会计、科技、声像、荣誉以及其它专业档案等各门类、各载体材料的齐全完整。凡是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应归档的电子文件及传统载体的照片、录音、录像等)都要向本单位档案机构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三、严格执行标准,提高归档质量

今年将按照国家档案局下发的新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要求进行整理,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新规则,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整理,确保文件材料归档整理质量符合要求。将归档文件目录录入PDE档案管理系统,同时填报《河南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登记申报表》(见附件),于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各门类档案的立卷归档整理工作,并将整理好的档案移交本机关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四、指导与执法检查相结合,提高立卷归档工作整体水平

强化监督指导,依法进行检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市档案局将于7月份对市直各单位的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验收并不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因不及时归档而导致文件材料丢失或因保管不当导致档案损毁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相关处罚。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保证按照时间要求,高质量地完成2016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任务。

档案局业务科联系人:仝巧红 电话:62862618

                                手机:13783518638

 

附件:《河南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登记申报表》

              

                                   登封市档案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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