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4958/2020-00339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环境,保护
  • 2020-11-23
  • 2020-11-23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登环罚决字〔2020〕第26号

单位名称:河南金池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垌头分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MA46J65W3C 

地址:  河南省登封市大冶镇垌头村南500米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郭继军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1012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查,发现你(单位)现场有铲车、破拆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作业,局部有扬尘,未及时按要求进行湿法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上述行为违反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露天开采、加工矿产资源,应当采取喷淋、集中开采、运输道路硬化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开采后应当进 行生态修复。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以上事实有1、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调查询问笔录3现场执法照片4、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5、《现场勘察示意图》等证据为凭。

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你(单位)的违法行为为一般违法行为 

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 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六)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 染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参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帐号。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登封支行   

户名:登封市财政局收款专户

帐号:411899991010004133541

收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封支行   

户名:登封市财政局收款专户

帐号:8111101012500641160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封支行  

户名:登封市财政局收款专户

帐号:16029101040004133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封支行

户名:登封市财政局收款专户

帐号:41001585010050003984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登封市人民政府或者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登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十一二十三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