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登政[2007]49号)和《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登政[2007]50号)文件精神,2016年6月中旬由我办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登封市市属企业薪酬及业绩考核领导组”工作要求,深入企业,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谈”的方法,通过听取企业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查阅资料、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等措施,对登电集团、新登集团2015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确定了2015年度登电集团负责人年薪收入25.7万元,新登集团负责人年薪收入1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