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一个重大决策,这对于农村社会稳定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将我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登封市基本状况
登封市位于河南省会郑州西南79公里处,南部与许昌市的禹州市,西南部与平顶山市的汝州市接壤,西部、西北部又与洛阳市的伊川县、偃师市相邻,属郑州市管辖的县级市。全市只有6乡、6镇、3个办事处和2个工业区,辖298个行政村,20个居委会,总人口63万。其中农村人口55万,占总人口的87%。全市总面积1219平方公里、耕地54.9万亩,农民人均耕地0.9亩。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146元。目前全市仍有一部分年收入不到500元特困户。截止05年6月份,全市享受特困救助的有8261户、11672人,上半年发救助金达290万元(其中乡匹配72万元)。
二、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登封市于1994年初正式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当时的县政府(94年10月县改市)没有给编制、没有办公经费、没有办公场所的情况下,为了跟上全郑州市的步伐,民政局从局机关抽调人员,组建了办公室和专业队伍。
1995年上半年,我局抽调30余人由主管局长带队,分别在大金店镇陈楼村、大冶镇东施村和弋湾村突击性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工作经验。
1996年,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集中机关所有人员上前线,先后在告成镇、宣化镇大规模开展活动,采取由主管科室业务领导坐阵、科室包片,工作人员包村的办法,层层发动、层层动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1997年,根据农保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局机关各业务科室的工作,我们采取了抽调精兵强将,组成16人的专业队伍,分人分包当时的全市16个乡镇展开工作。
1998年,登封市被列为河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规范管理试点县(市),我们把“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作为年度和以后的工作方针,制订了《登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把农保工作管理机构向基层延伸,在全市16个乡镇区都分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当年收取保金150余万元,也是历年来最好的成绩。
1999年以后,由于受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形势急转直下,以至后来完全停顿搁置起来。
三、收取保金和保金管理情况
登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历了试点起步,至高峰,又跌落到低谷三个阶段,从94年到2000年底,全市共有5387人参保,当时全市60万人,占不到总人口1%,连年共收取保金504.7776万元。
保金收上来之后,我们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存入国家正规银行和用于购买国债。自2000年以来,由于此项工作停置下来,使部分群众认为这项工作不再搞啦,引起了不小的波动,一度造成入保者纷纷要求退保,从94年至2004年底,共有943人退保,退保金额达3160404元,目前帐面金额227.34万元。其中在登封市农行营业部存款127.75万元;新密市信用联社存款25万元;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50万元(97年存入一年期国库券,到期本息共54.59万元);市殡仪馆暂借20万元。
四、领取养老金执行标准情况
至05年6月底,全市共有140人享受和领取养老保障金。但由于交款数额不等,领取款额比例差距甚大。我们执行标准是按银行利率调整而下调,目前按2.5%执行。最高每月领取60.24元,最低的是在95年部分村集体参保每人交24元(后没再交),故到期享受的每人每月只有0.06元。
五、存在问题
一是办公经费严重超支。当农保工作起步阶段,由于考虑到此项工作的长远发展,在政府没有拨付开办经费和办公经费的情况下,用基金印制了一批表册和宣传用品,购置了交通、通讯工具和办公用品用具,到目前累计超支27.24万元。
二是广大群众失去信任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本来是为农民群众办的一件好事,但是由于工作的停顿,加之银行利率一再下调,农保基金在政策上没有给予优惠,使群众看不到好处、得不到实惠,故群众对此怨声载道。曾一度造成部分群众到市委、市政府上访,极大地损害了我们民政部门的形象。
六、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
二是加强领导,稳定队伍。要从思想上入手,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形象,尽心尽力为广大保农服务。
三是加大基金回收力度,特别是存入赛格、新密信用联社款项,采取主管领导包干、具体人员包办的方法,定人定责,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使资金尽快回笼到帐,确保农保基金的安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