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救助对象户数991户,支出金额348400万元。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造成家庭生活难以维持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类型确定。临时救助属一次性救助,同一事由一
年内不能重复申请,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每年享受临时救助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临时救助金最高为2000元。
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处 联系电话:0371-62865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