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登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登封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engfeng.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提出申请的方式有三种:
1.信函方式。申请人可以用EMS或者挂号信进行申请,请务必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3.互联网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以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我中心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我中心对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我中心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2872406
通讯地址:登封市守敬路93号
邮编:452470
电子邮箱:fgzxbgs@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一、提出申请”所示提出申请)
周一至周五: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