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审计局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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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说明

一、提出申请

填写《登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具体提出申请的方式有三种:

1.信函方式:申请人可以用EMS或者挂号信进行申请,请务必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并提出详细的联系方式。

2.互联网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明确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请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心寒、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371--62862590

通讯地址:河南省登封市天中路与颍河路交叉口中禾广场A座十楼审计局

邮政编码:452470

电子邮箱:dfssjj@126.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一、提出申请”所示提出申请)


 

您可以由此处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在线提交前,请您在河南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个人账号或法人账号,并登录(点击下方按钮可跳转到登录/注册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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