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21号)要求,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责任单位自查,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2009—2013年的149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过认真梳理,纳入本次专项清理范围内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9个,其中失效17个,废止12个;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0个,其中失效14个,废止6个。现予公布。
上述确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上述确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1.登封市人民政府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2.登封市人民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3.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4.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