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管理,依法及时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进行救助,切实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财政部令第56号)、《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豫政办〔2010〕14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郑政办文〔2015〕35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登封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勇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席遂兴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周 辉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姚和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战云 市卫计委党委委员
王海珍 市民政局副局长
甄育民 市人社局副局长
孟庆云 市农机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周辉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周 辉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高晓燕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副科长
刘效信 市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
成 员:岳作峰 市卫计委医政科科长
耿英博 市社保局办公室主任
赵忠敏 市农机中心管理站副站长
许源波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