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2015〕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