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5-00070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减排实施方案
  • 2015-02-28
  • 2015-02-28
  • 通知
  • 登政〔2015〕3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登封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登封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把污染物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作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登封的重要途径,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郑政〔2011〕64号)的要求,为完成我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进一步落实企业责任,加强环保执法检查和环境监管,加大监督监察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根据郑州市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确定我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是:

(一)水污染物减排目标。

到2015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8227吨以内,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1567吨,削减率16%;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778吨以内,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195吨,削减率20%。

(二)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

到2015年底,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5206吨以内,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800吨,削减率5%;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33234吨以内,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12924吨,削减率28%。

三、重点工作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华润电力1-4号机组、郑州(荣奇)俱进热电能源有限公司机组、郑州发祥电力有限公司机组已分别建成脱硫、脱硝设施并通过环保验收,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2015年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浓度分别达到国家现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二)烟气脱硝、脱硫及粉尘提标治理。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郑州登峰熔料有限公司、登封市雅山水泥有限公司、郑州新兴特种水泥厂、郑州王楼水泥有限公司、郑州菁华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六家水泥企业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烟气脱硝、脱硫及粉尘提标治理任务并通过环保验收,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达到国家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于2015年6月底前通过环保验收,登封市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于2015年11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中原环保水务登封有限公司(市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于2015年5月底前完成环评等文件手续的编制审批工作,6月底前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到2014年10月底前完成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严格落实减排“一把手”负责制、问责制和督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各项任务。

(二)严格目标考核。市政府将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奖励减排工作完成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对完不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的单位,依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的通知》(郑发〔2008〕4号)的要求,实行“一票否决”, 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营造良好氛围。市环保局要积极开展保护环境的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对重点减排单位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增强企业的减排责任意识。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参与污染减排监督工作,大力宣传减排先进典型,曝光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关注、参与、支持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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