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5-00428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城乡建设,城市管理
  • 2015-12-28
  • 2015-12-28
  • 通知
  • 登政办〔2015〕62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2015年12月28日

 

 

登封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城市建成区地下管线现状,根据《河南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规〔2015〕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完成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全面查清我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和存在的事故隐患,明确地下管线责任单位,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市普查办在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数据,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和动态管理更新机制,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城市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普查范围及对象

普查范围为城市建成区(东至太和路、西至禅武大街北至环山公路、南至南环二路以内已建设城市道路以及河道两侧,总面积约19.6平方公里。普查对象为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三、普查内容

普查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

(一)基础信息普查。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其中,道路应查至红线外第一排建筑或围墙、护栏河道应查至河道口两侧外20米。机关、单位、工厂、住宅小区、院校等庭院内部不属于本次普查范围,但若有穿越上述非探测区域的连贯主干管线不能中断,应保持管道的连续性。其中,排管道应查至出水口(井)中压燃气管道查至调压站(箱);管径≥100mm的给水管道查至水表井(组)电力电缆查至开闭所、配电房或变电站(箱)热力管道查至阀门井或换热站通讯光(电)缆查至分支箱或配线室(柜)。普查范围内的长输或高压油(气)管线、长途光(电)缆均应探测地下管线普查取舍标准按下表执行。

序号

管线类别

取舍标准

1

给水

管径≥100mm

2

排水(含雨水、污水、中水)

方涵≥300mm×300mm,管径≥300mm

3

燃气

全测

4

电力(含路灯、交通信号)

全测

5

热力

全测

6

通讯(含广播电视、公安监控、国防光电缆等)

全测

7

工业(含长输油、气管道等)

全测

8

管块、隧道、管沟、管涵

全测

9

不明管线

全测

 

(二)事故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由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管线权属单位排查具体情况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三)信息化建设工作内容。

1.建立登封市地下管线及相关设施数据库,实现各类地下管线信息的数字化存储和应用。利用空间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可视化等先进技术,建立登封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输入和输出、数据编辑、属性查询、数据统计、综合分析等多种功能。

2.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的维护、管理与服务长效机制,实现地下管线数据的动态更新、维护,发挥地下管线信息的规范化、信息化、动态化、科学化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信息化建设工作技术要求高,面广量大,情况复杂。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专门成立登封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治怀   副市长        

  长:张少伟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郭珍荣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主要成员:市发改、财政、保密、安监、工信、广电、住建、公安、交运、水务、人防、人武、通信、电力、燃气、热力等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主管副职。按照统一领导,部门配合,集中普查的原则开展工作。

市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  (以下简称普查办),负责市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管线权属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专职参加市普查办工作,统一集中办公。

(一)市普查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郑州市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统一领导;负责推动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负责普查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负责重点问题、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负责全市地下管线普查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相关工作,并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

(二)市普查办:承担市普查办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安排、进度管理、成果验收和监督检查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各阶段的技术组织工作,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技术规定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有关招标工作,会同市财政局组织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定期召开例会、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普查成果资料的验收、评审。负责普查期间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负责新建(修)地下管线工程的验线工作。负责我市地下管线长效管理机制的研究和提出。

(三)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普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

(四)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政策咨询、项目立项和批准

(五)市财政局:负责将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专项经费预算,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

(六)市保密局:负责地下管线普查(更新)项目保密的指导和检查等工作,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七)市住建局:负责收集提供本单位建设的地下管线资料,完成现况调绘。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负责协调现场探测及开挖验证工作。负责所属管线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采取整改措施并验收。

(八)市公安局:负责地下管线探测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提供本单位建设的地下管线资料,完成现况调绘。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负责所属管线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采取整改措施并验收。

(九)市交运局:负责收集提供本单位建设的地下管线资料,完成现况调绘。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负责所属管线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采取整改措施并验收。

(十)市水务局:负责收集提供本单位建设的地下管线资料,完成现况调绘。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负责所属管线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采取整改措施并验收。

(十一)市人武部:负责涉及部队地下管线普查的配合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提供普查范围内军用光缆及其他地下管线现状资料。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负责所属管线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采取整改措施并验收。

(十二)市人防办:负责收集提供市政道路范围内地下人防工程及附属地下管线的现状资料,完成现况调绘。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负责所属管线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采取整改措施并验收。

(十三)市文广新局、通信传输局、市电业公司、市自来水公司、中国联通登封分公司、中国移动登封分公司、郑州市电信分公司登封营业部、中原环保热力登封分公司、郑州燃气登封分公司:负责收集提供本单位建设的地下管线资料,完成现况调绘。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审核负责所属管线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采取整改措施并验收。 

(十四)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有关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各类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标准,对行业主管部门排查出的地下管线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实施督办。

(十五)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组织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开发单位编制《登封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需求分析书》、《登封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方案》和《登封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设计书》,进行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开发,建立全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系统。根据相关规范和信息管理系统要求,组织探测、系统开发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探测数据入库处理,实现与规划管理系统、“数字登封”对接,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投入试运行组织系统竣工验收。

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收集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包括报批的地下管线设计图、地下管线施工图及技术说明、地下管线竣工图及成果表等,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将管线位置转绘到带状地形图上,编制成现况调绘图。现况调绘图必须注明管线的权属单位、管线类别、埋深、根数、规格、材质和埋设年代等,并填写相应的管线成果表。无任何资料时,可请当时参与地下管线设计施工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熟悉情况的人员回忆介绍情况,根据回忆情况,将管线的大致位置标绘在工作底图上,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现况调绘汇交时间截点:普查办按照工作进度、统一调绘图数据格式标准实时通知)

、实施办法

(一)普查方式:对于现状地下管线通过各管线权属单位进行现况调绘,根据管线类型和埋设特点分别采取被顶源法或主动源法探测成图,最后通过监理检查、系统入库对于新(改、扩)建地下管线通过验线和核实,形成详细准确的信息数据资料后直接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新建道路、桥梁、遂涵等涉及地下管线的市政工程,设计和施工前均应进行地下管线探测。

(二)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方式:采用国际优秀软件平台和先进技术,与管线探测同期开展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完成系统需求调研、方案设计、系统开发、试运行和完善等工作,实现各项预期功能。

(三)招标方式:由市城乡规划局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工作。拟采用面向全国招标(邀标)方式,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工程专业要求,成立项目评标委员会,择优选择地下管线探测、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单位(1家)项目监理单位等(管线探测系统开发监理1家)。

(四)质量监控模式: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监理主要由监理公司负责,其内容包括:作业监理、档案资料监理、计算机成果监理、成果验收监理、安全监理,各项监理工作完成后向市普查办提交监理报告。普查成果施行探测单位自检、管线单位审查、监理单位质检、信息系统检查的四级检查模式,确保探测成果完整准确。

(五)长效管理机制:在开展地下管线普查的同时着手研究建立我市地下管线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地下管线验线和数据动态更新等工作,实现地下管线规范化、信息化、动态化、科学化管理,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按照《河南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规〔2015〕34号)文件要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明确一名主管领导作为市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委派一名有经验、有责任心的专业技术人员脱岗参加市普查办日常工作确保普查工作按计划进度进行。

(二)严格标准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市城乡规划、住建、发改、通信、广电、安监、工信等部门要按照省、郑州市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及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地下管线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加强沟通协调,推进工作落实。普查办定期召开由各成员单位联络人、探测单位、系统开发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工作例会,汇报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问题、协调工作关系和部署工作计划

(四)落实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并纳入各单位个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及个人,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