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6-00070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碧水
  • 2016-03-10
  • 2016-03-14
  • 通知
  • 登政〔2016〕4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登封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登封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10

 

2016年登封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2016年郑州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强力推动各项工程任务的实施,切实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防范水污染事件,确保水环境安全,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和《郑州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为主线,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水源综合整治为重点,实施科学防治、系统防治,使全市地表水和城区河流水质持续改善,我市颍河、双洎河责任目标出境断面水质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要求,推动我市水资源环境实现明显改善。

二、工作任务

(一)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

1.登封市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主体土建工程,中原环保水务登封有限公司(市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于2016年6月底前建成并通过环保验收。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登封市卢店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年底前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卢店镇、唐庄乡、登封新区

(二)地表水环境管理。建立出境断面水质异常情况下水污染源追查机制,摸清每条河流流域内污染源分布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密切关注河流水质,对超标断面及时排查,并采取措施改善水质,化解水环境风险;加强汛期和枯水期水污染防治,保障敏感时期水质稳定;完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发布水质预警信息,准确研判水环境形势。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加强环保、水利、气象等部门及上下游之间的协调联动,实施闸坝联防,重点围绕信息互通互享、联系会商、协调处理纠纷、协同应急处置等内容,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和联防联控机制,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跨界水污染事件及纠纷。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气象局,各乡(镇)区、办事处

(三)工业水污染防治

1.全面排查辖区内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弱、散”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委,各乡(镇)区、办事处

2.按照《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要求,对我市颍河、双洎河流域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的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对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单位依法实施限期治理,确保颍河白沙水库和双洎河界河出境断面水质达标(颍河白沙水库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目标:化学需氧量≤20mg/L、氨氮≤0.5mg/L、总磷≤0.1mg/L、其他污染因子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双洎河界河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目标:化学需氧量≤40mg/L、氨氮≤2mg/L、其他污染因子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大金店镇、东华镇、告成镇、阳城区、宣化镇、徐庄镇、大冶镇

(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1.加大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整治监管力度,加强饮用水源地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完善水源保护区各类标志牌和围网等基础设施,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乡(镇)区、办事处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环境管理,开展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不达标的饮用水水源地编制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事处

3.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防控能力,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事处

4.根据《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开展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和规范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事处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省、郑州市关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双源”(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和矿开采区、重点工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农业污染源、高尔夫球场等典型污染源)基本信息,建立较完整的地下水基础信息库;开展重点调查对象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国土局,各乡(镇)区、办事处

(六)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调整种植结构,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退减农业灌溉用水;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大力推行清洁养殖,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防止畜禽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入河,减少畜禽养殖污染。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环保局,各乡(镇)区、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工。各责任单位和乡(镇)区、办事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碧水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确保2016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严格执法。相关执法部门要围绕新《环保法》的贯彻执行要求和环境质量需求,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影响河流整体水质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水处理厂和涉磷污染源等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违法企业。

(三)做好调度。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及时梳理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每月20日前上报至市环保局。

(四)强化考核。碧水工程已纳入市政府环保责任目标,每年底对各乡(镇)区、办事处和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依据相关考核办法,奖优罚劣。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