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6-00118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妇幼健康
  • 2016-06-01
  • 2016-06-12
  • 通知
  • 登政办〔2016〕34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保证人民群众享有优质的妇幼健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妇幼2016〕7号)要求,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方向,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宗旨,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

(二)总体目标

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更加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妇幼健康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保障避孕节育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打造优质服务新品牌,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具体目标

1.把妇幼健康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和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2.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技术规范、操作流程完善,监督管理有力,制度执行到位。

3.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环境温馨,医疗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4.妇女儿童核心健康指标持续改善,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指标显著提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树立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服务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落实政府职责。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落实率、出生缺陷防治措施落实率等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实施妇幼健康目标管理。落实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经费,保障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工作经费。

(二)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医疗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强化公共卫生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有效落实区域妇幼健康服务指标。

(三)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设置独立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推进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全面实施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保障基本业务用房,配置基本医疗设备,落实人员编制与经费,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产科、儿科、助产士等紧缺人才培养。机构内部科室设置规范,逐步完善妇幼健康重点专科建设。

(四)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技术标准、操作流程等,健全监督、评价制度。各相关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产科、产房、新生儿科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其他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妇幼保健工作的相关要求,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执法纳入综合监督执法,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妇幼健康服务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查找管理漏洞,通报突出问题,加强内部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围绕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提供配套优质服务。加强对基层妇幼健康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与评价。加强妇幼健康人才培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定全市妇幼健康人员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适宜技术和新技术培训及推广。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以群众需要为目标,改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流程,广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方便群众接受妇幼健康服务,不断适应群众对妇幼健康服务的需求。

(七)切实保证服务质量。建立母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组,建立辖区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健全急救转诊网络,确保绿色通道通畅。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立服务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加强机构内部管理和基础质量管理,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改进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建立孕产妇、新生儿抢救程序与规范,健全诊疗预案,加强培训和急救演练,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规范病历书写,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剖宫产率,积极倡导母乳喂养。

(八)全面实现任务目标。规范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落实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因地制宜开展妇幼健康民生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

(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为重点,深入开展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医德医风水平。加强对群众的健康教育,传播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改善服务环境和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方便、温馨、整洁、安全、优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面推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院务公开制度,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信箱等多种形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弘扬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为妇女儿童提供人性化服务和人文关怀。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对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展现广大妇幼健康工作者精神面貌,塑造好形象,传递正能量。

三、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将妇幼健康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向国家、省、郑州市争取妇健康创建目和政策支持,跟踪、指导、督促项目的实施。

市财政局:把妇幼健康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建立妇幼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妇幼健康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

市卫计委:牵头制定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加快妇幼健康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妇幼健康工作的督导和考核。

市编办:根据政策规定,结合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并逐年招聘缺编人员。

市民政局:积极配合做好婚前医学检查项目意义的宣教工作,提高婚前医学检查参与率;对贫困妇女儿童实行救助。

市教体局:依法组织开展儿童和青少年卫生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督导全市托幼机构设立保健室、配备保健员,并定期组织培训;托幼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体检,持《健康合格证》上岗;组织托幼机构儿童进行保健检查。

市人劳局:支持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并落实引进人才措施,制定鼓励妇幼健康专业人员到基层工作的相关政策;按规定为职业妇女提供健康保障;督促企业定期组织职业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

市公安局:切实做好流动妇女儿童的登记管理工作;把好申报户口查验《出生医学证明》关,严厉打击非法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行为;配合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做好“两禁止”,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查处非法接生等违法行为。

    市文广新局:广泛深入宣传妇幼健康的政策和健康教育知识,增强妇女儿童自我保健和有病及时就医的观念,积极营造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

 市妇联:制定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开展女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健康保护意识,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

    市残联:做好对残疾妇女儿童的扶助和康复救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本级自评阶段。5月份进行本级自评,5月底前将自评结果报郑州市卫生计生委。

(二)市级评估阶段。6-7月份,对照标准高效工作,夯实基础,规范资料,迎接郑州市卫生计生委的检查评估。

(三)省级评估阶段。8-9月份,迎接省卫生计生委的检查复核。

(四)国家级评估阶段。10月份,迎接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验收复核。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为扎实开展此项工作,我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卫计委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妇幼保健院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由尤松乾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申风云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评估等工作。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

2、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市卫计委和各医疗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逐级培训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河南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标(2016年版)》要求,制定责任任务分解方案,周密组织,细致安排,层层抓落实。

3、营造氛围,建立机制。各医疗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典型示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妇幼健康服务氛围,着力建设长效机制,促进优质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4、严格检查,避免走形式。根据《河南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标(2016年版)》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逐级做好检查评估工作,对存在问题和原因要实事求是地总结报告,为下一步解决问题提供可靠的依据。

 

  件:《河南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2016年版)》及责任分工.xls  

 

 

 

                                2016年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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