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6-00122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质量强市
  • 2016-05-30
  • 2016-05-30
  • 通知
  • 登政〔2016〕19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的实施意见》(郑政〔2015〕49号)的精神,现就我市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重要意义

质量是产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实力、文明程度的综合反映。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市,增强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竞争力,是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素质性、资源性问题,加快产业升级,提升发展质量的迫切需要;是破解能源、土地、环境承载力等要素制约,推进生态文明,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我市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动三个转变,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实现经济提速增效升级,为建设历史文化旅游名城提供强有力的质量支撑和保障。

二、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提出的“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质量第一、以质取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质量提升和品牌发展战略,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质量监管,积极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大力推动“三个转变”,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主要目标

1、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到2018年,全市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7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在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合格率达到96以上;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重点工程质量水平位居郑州市前列;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逐年提高,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达到98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标。

2、品牌竞争能力显著提升。到2018年,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培育20个以上具有国内市场竞争力的河南省名牌产品,1个以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件以上驰名商标,25件以上河南省著名商标;培育一批品牌试点示范企业,创建一批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

3、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18年,新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以上,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项以上,新建国家级和省级检验检测技术机构2个以上,新建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工程技术研发机构2家以上,新实施省级重大科技专项1个以上。

到2020年,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社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显著提高,培育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和园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质量基础。

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登封制造向登封创造转变

1.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质量性能跨越性进步,积极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加快从制造到创造的转变进程。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将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转化为先进标准,引领产业高端发展。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实施专利、商标、品牌、版权等知识产权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实施知识产权产业化推进、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保护等五大工程,增加和提高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在战略支撑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教体局、工信委、人社局、工商质监局)

2.提升制造业创造水平。构建制造业质量升级长效机制,大力实施高成长性制造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支柱产业转型等三大工程,推动我市制造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加快推进水泥、建材、能源等为代表的传统支柱产业的质量提升工程。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动生物医药、非晶、电子信息、新能源等高成长性制造业集群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支持制造业和服务业有机融合,推动传统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提高高端制造业比重,积极融合“互联网+”,促进制造业质量升级。

(牵头单位: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委、财政局、商务局、食药局)

(二)大力实施质量提升战略,推动登封速度向登封质量转变

1.提升产品质量。紧紧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升级,促进我市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运用先进管理技术,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更新生产设备,在水泥、耐材、能源等重点行业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引进国际先进管理方法。加快培育大数据、非晶等新兴产业。积极开展国家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委、农委)

2.提升工程质量。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为重点,建立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联动制度。严格实施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大力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加强对重大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鼓励企业争创“结构中州杯”,打造一批精品优质工程。(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教体局、交局、水务局、工商质监局)

3.提升服务质量。以服务标准化为基础、服务品牌为纽带、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金融、信息、科技、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文化、商贸、教育卫生、健康养生等生活性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努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牵头单位:质量强市暨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委、交局、商务局、旅游局、工商质监局、银监办)

4.提升环境质量。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和美丽登封战略。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地绿工程、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加大大气污染、水污染、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消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开展节能降耗行动,强化节能环保产品标准的硬约束,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农委、工信委、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工商质监局)

(三)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动登封产品向登封品牌转

1.加强自主品牌培育。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和品牌发展政策措施,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市场影响力较强的知名品牌企业和单位。在水泥、耐材、新能源等优势制造业领域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在特色农产品领域打造一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在文化旅游等优势领域打造一批知名文化旅游品牌,鼓励企业拓展品牌文化内涵。

(牵头单位: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农委、工信委、科技局、旅游局、商务局畜牧中心)

2.完善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建立品牌激励制度,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差异化竞争、品牌竞争转变。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国家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省长质量奖、河南省著名商标、河南省名牌产品、郑州市市长质量奖、登封市市长质量奖等质量荣誉。开展品牌价值测算,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

(牵头单位: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畜牧中心)

3.推进品牌示范区建设。鼓励登封新区、嵩山论坛(唐庄)生态文化示范区、天地之中文化旅游专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积极开展创建知名品牌示范区活动,培育形成一批质量标准水平先进、品牌带动辐射作用强的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以政府质量奖、名牌产品企业为主体,以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为载体,培育形成一批区域品牌,区域发展带动全市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牵头单位: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委、畜牧中心、商务局)

五、建立健全质量共治体系

(一)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1.严格企业质量管理。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加快建立企业质量安全负主责、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倡导大中型企业率先设立首席质量官,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积极推进质量、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社会责任、能源等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大力开展质量标杆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先进标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定期发布企业诚信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

2.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质量创新联盟,加速技术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专利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研发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鼓励我市纳入2211工程项目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高水平研发平台,努力形成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车间示范工程建设,大力推广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提高制造过程自动化水平。积极推进工艺流程规范化,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推行清洁生产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3.提升企业劳动者素质。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和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面向高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常态化的职业技能培训,着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和创新创业型人才。支持企业实施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培养一批懂质量、敢创新、会经营的优秀企业家、职业经理人、质量工程师、首席质量官队伍。加强一线工人工艺规程和操作技术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鼓励企业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对比提升和QC(质量控制)小组活动,支持微创企业发展,鼓励小发明、小创造,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大力表彰生产一线和管理岗位的质量标杆,弘扬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和质量文化。

(二)发挥好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

1.改革完善质量监管体系。推进质量工作领域的重大改革,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深化质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实施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和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风险监测、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创新质量监督模式,积极运用大数据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完善科学的监督抽查制度、分类监管制度、产品质量安全分析报告制度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监管。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动态监管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推动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

2.改革完善社会质量诚信体系。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搭建反映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信用公示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加强企业信用约束,加大企业失信成本,使从业者不想、不敢、不能生产经营劣质产品、提供劣质服务、建立劣质工程、损害生态环境。加快制定质量信用建设标准,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信息发布制度。

3.改革完善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切实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建设,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完善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坚持标准引领,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节能减排等领域的技术标准体系,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强先进技术标准研制,将自主技术融入标准,积极争创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强科学计量、工业计量、民用计量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计量管理体系。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不断开放检验检测市场,对检验检测项目相近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分类整合,形成集团检验检测优势,服务好地方经济发展。

(三)构筑社会共治质量格局

1.建立健全大质量工作格局。着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放、管、治”相结合的大质量工作格局。持续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业和质量强企活动。积极推动第三方质量服务发展,加快完善对中小微企业的标准信息咨询、质量检测、计量检定、技术诊断等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中介力量为质量发展提供各类市场要素和优质服务。

2.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充分发挥12315、12365、12331等服务平台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保障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塑造登封产品和服务的良好品牌和信誉,努力做到让消费者满意。

3.加强质量宣传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质量强市建设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开展“质量月”、“3·15”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舆论监督,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使违法者受到谴责、守法者得到褒扬。

六、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质量强市及商标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别负责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建设工作。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把质量强市战略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每年度要研究制定建设质量强市战略行动计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乡(镇)区、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围绕建设质量强市战略,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质量、商标发展目标纳入本地、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断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二)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建设质量强市战略政策体系,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政、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加大对质量提升、质量安全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质量专项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重点支持质量创新攻关、检测能力提升、认证认可监管、标准和计量体系建设、质量监督抽查、特种设备监管、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等质量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新批筹建的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信贷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安排专项信贷规模和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健全政府奖励制度,对获得国家、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市长质量奖及等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河南省名牌产品等荣誉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应级别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三)严格质量强市战略考核。认真落实郑州市政府对质量强市战略工作考核的精神,建立健全我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质量安全、质量发展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四大园区及有关部门的质量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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