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21日
登封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度登封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习方式 政府领导干部学法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法治专题讲座与常务会议会前集中学习相结合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法治专题讲座2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不少于4次。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安排 (一)2016年第一次学法 学习内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学习地点:市政府常务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二)2016年第二次学法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学习地点:市政府常务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三)2016年第三次学法 学习内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学习地点:市政府常务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四)2016年第四次学法 学习内容:《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学习地点:市政府常务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组织实施: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法制办准备学习资料和辅导材料。 人员范围:市政府班子及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固定列席单位的负责人。 二、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安排 2016年举办2次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参加学习人员为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区办和政府组成部门、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授课老师由市政府法律顾问担任,具体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市政府法制办承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行政机关要把思想统一到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上来,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学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学法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工作,带头参加学习,落实依法行政。 (二)制定方案。各乡(镇)区办和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有关单位要参照市人民政府学法计划,制定本单位的学法内容,制定的学法计划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认真组织。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前通知,按计划落实好学法的时间、地点、人员。对领导干部的法制讲座,搞好签到考勤,落实到课率。市政府法制办要落实好讲课人员和学习内容,确保学习效果。 (四)严格考核。乡(镇)区办和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有关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情况,纳入市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议体系,严格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