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6-00285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文秘工作
  • 2016-11-11
  • 2016-11-11
  • 通知
  • 登政办文〔2016〕29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公开透明的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81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解读范围
    (一)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二)市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
  二、解读主体
  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和单位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解读;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单独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各部门和单位自行负责解读;政策文件由多个部门共同起草的,由牵头起草部门负责组织解读,其他参与起草部门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解读文本
  解读文本包括解读方案和解读内容。解读方案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解读内容包括: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目标任务、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标准、期限、术语释义、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由行政机关解读的,解读内容还应包括解读机关(政策文件起草部门)、解读人(由起草部门指定)及联系方式。
  四、解读流程
  政策文件与解读文本应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审签。解读内容原则上应与政策文件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和媒体公开发布,最迟应在政策文件公开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
  (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流程。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或者拟由市政府部门自行印发、需经市政府同意的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在报审政策文件时,应当将经本部门领导审定的解读文本作为附件一并报送。其中,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还应经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审查通过。无解读文本的,市政府办公室不予收文,不予办理。政策文件和解读内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后,起草部门按照解读方案组织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二)市政府部门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流程。市政府部门以本部门名义印发重要政策文件的,应当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文本一并审签。政策文件和解读文本公开发布后,市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五、解读形式和渠道
  政策文件解读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如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发表文章等。除传统文字方式外,解读信息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提高解读信息的可接受性。要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渠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及各类新媒体的作用,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政府网站是公开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的第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部门网站设立政策文件解读专栏,汇总发布权威解读信息。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统一平台作用,各部门通过部门网站或其他途径发布解读信息的,应同步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凡市政府研究出台的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主要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解读发布,并同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工作要求
  (一)政策文件解读文本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要尽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多角度多侧面解读,并提供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资料,以便于群众理解,增进社会认同。
  (二)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积极关注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公开后的社会舆情,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及时回应,引导舆论,防止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被误读误解,造成负面影响。要加强对政策文件起草、解读和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培训,并将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范围。
  (三)各乡(镇)区、办也应积极探索,参照建立政策文件解读机制。 
   
   附件:政策文件解读方案编制指南 


   
       2016年11月11日            

        

附 件

政策文件解读方案编制指南

  
    一、解读提纲
  须以文字或数据、图表等多种方式逐条列出重要政策文件中涉及的政策方针。
  二、解读形式
  解读形式一般包括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发表文章等。
  三、解读渠道
  政策解读文字材料一般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后,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单位)可及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解读。
  四、解读时间
  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文本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解读内容原则上应与政策文件同时公开发布,最迟应在政策文件公开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单位)应在文件正式发布后2日内,将配套解读材料定稿发送至邮箱:dfzfb@126.com,由市政府网站主管单位统一对外发布。
  五、内容要求
    解读内容应包含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目标任务、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标准、期限、术语释义、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解读内容要求做到引用法规准确,保证有据可依,语言平实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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