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7-00038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环境保护
  • 2017-03-07
  • 2017-03-07
  • 通知
  • 登政办〔2017〕10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登封市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7日        


登封市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郑州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道路硬化、环境净化、村容美化和确保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为基本目标,以完善环卫设施、建立保洁队伍为保障,以垃圾、秸秆、污水治理为重点,不搞“千区一面”,注重保护好、利用好农村乡土文化和自然风貌,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让农村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净化村庄环境

按照“三无一规范”的要求,加强农村家庭宅院、村庄公共区域环境整治,清除村庄坑塘、河道周边生活和建筑垃圾,清理杂物乱堆乱放,做好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按照“一眼净”要求,全面清理市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两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作物秸秆等堆放物。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快13个农村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建设,实现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全面实施农村污水治理,推广实施生态净化、小型污水处理厂等治理方式,研究建立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

(二)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1.村庄建设方面。加快推进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完善农村公路村村通和连村道路建设,基本实现通组通户道路硬化。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定期开展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快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规模经营生产用电。加快推进互联网进村入户,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

2.村庄美化方面。按照美观、经济、适用的原则,采取种绿化树、果树、养花等多种方式,进行农村公路两旁、田间林网绿化。突出抓好村庄绿化工作,村内道路、坑塘河道和公共场所要普遍绿化;农户房前屋后和庭院要基本实现绿化;村庄周边普遍有绿化林带,有条件的村庄可实现绿树围合。

3.村庄管理方面。以健全完善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为重点,整合农村各种资源,集中建设村两委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等设施,实现村级组织政治引领、便民服务等功能的集合,从而更好地组织服务群众。

 (三)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

全市所有行政村要按照村庄常住人口2‰—5‰的标准配备环卫保洁员,乡镇镇区、农村社区和特色村要按照3‰—10‰的标准配备环卫保洁员,每个自然村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环卫保洁员的选聘要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尽可能聘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达标村、示范村要在每条主干道、公共场所设立保洁员公示牌,公示牌要整齐、规范、显眼,明确责任区域、工作标准、监督电话。

(四)有序开展达标村和示范村创建

各乡镇(区、办)要根据村庄发展趋势、基础设施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积极性情况,划分村庄层次,对照创建标准,次第推进提升,力争到2018年,全市行政村80%以上建成达标村,40%以上建成示范村。

1.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的创建。要确保农民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和用电安全,垃圾收集处理、污水集中处理、村庄环境清洁和制度建设等达到省级达标村标准(详见附件1),村庄环境长期保持干净整洁。

2.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的创建。在实现净化并建立长效保洁机制的基础上,要推进村庄的硬化和美化,达到“户户通”、主次道路亮化、通信宽带全覆盖、村内林木覆盖率达到50%以上等标准要求(详见附件2)。要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实现村庄建设和人的素质的全面提升。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的整治。尚未达到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示范村标准的村庄列为环境整治村,各乡镇(区、办)每月要对环境整治村进行环境卫生大排查,找准存在的问题,按照“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的标准,逐条逐项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2017年10月底前要彻底改变面貌。

三、实施步骤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1月-3月)。各乡镇(区、办)制定年度目标任务,签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责任书,建立工作台账,并广泛宣传。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4月-7月)。巩固改善人居环境取得的成果,扎实做好积存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配套建设,集中清理杂草丛生、杂物乱堆、马路市场,实现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三)重点推进阶段(2017年8月-12月)。按照标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示范村创建活动。到2017年底,完成省级达标村96个,省级示范村49个。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市农委牵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做好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市爱卫办、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按照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政策上倾斜、资金上扶持、项目上优先安排,确保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各乡镇(区、办)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针对不同村的特点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工作内容要求细化到月、到周,落实到责任科室、责任人,建立工作台帐,定期督查考核。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

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

(三)加强监督,严格奖惩

1.建立月暗访督查制度。市农委联合广播电视台、登封时讯每月到各乡镇(区、办)进行暗访督查,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个村作为暗访督查点,对存在的问题拍照、摄像、计分排名。当月排名和督查情况在电视台、登封时讯上进行报道。对工作不重视、行动迟缓、排名持续落后的乡镇(区、办)全市通报批评;对效果好的乡镇(区、办)给予表彰;对暗访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乡镇(区、办)村庄,由市农委重点督导,限期整改。

2.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市农委要对照工作台账,每季度对乡镇(区、办)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于工作推进缓慢,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的乡镇(区、办),由乡镇(区、办)主管领导向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市政府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现场观摩会,12月底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附件:1.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标准

      2.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


附件1

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标准


一、农民住房安全标准

1.村内农户居住房屋无危险点、无安全隐患,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住有所居。

2.新建农村住房符合抗震防灾等设防要求。

二、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标准

3.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达标。

三、农村用电安全标准

4.农户供电可靠率达到99.5%以上。

5.种粮大户粮食生产用电有保障。

四、垃圾收集处理标准

6.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街道每间隔50米左右设置一个垃圾箱;其他村庄建设容量满足需要的垃圾池(房)。

7.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人口集中区设立垃圾中转站;村级配备满足使用的垃圾清运车,乡(镇)配备满足使用的大型垃圾运输车。垃圾清运车、大型垃圾运输车标识明显。

8.垃圾收集设施保持完好,外观整洁,内存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外溢,周边无散落垃圾,夏季对垃圾箱定期灭蝇。

五、污水收集处理标准

9.村庄道路两侧有雨污水排放管道或沟渠,保持整体美观,排放畅通,所有住户、企业、商户及公共单位污水无向街道、河渠、田间直接排放的现象。

10.万人以上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区建设污水处理厂,其他村庄或靠近河道、水库、景区分散居住的村庄建设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生态污水处理设施等简易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水出水水质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标准要求。

11.积极推进旱厕改建工作,对无水冲条件的农户厕所实行沼气式、双瓮漏斗式、三格化粪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六、村庄环境清洁标准

12.村内企业、住户建筑施工管理有序,不影响其他村民正常生活,施工建材不造成道路堵塞、污染。

13.村内断树残枝、残墙断壁和倒塌的危房及时清理、整修,消除安全隐患。

14.家畜家禽实行圈养,畜圈舍清洁卫生,无露天粪坑。

15.村庄建立环卫保洁队伍,每100-2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每10-15户建设1个垃圾收集点,配备必要的清扫工具,村内明沟、坑塘、排水沟渠、路边、田地内无垃圾积存,无焚烧秸秆现象。

16.村内建筑物墙体整洁,无乱涂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等现象。

17.村内设立有规范的便民公示栏和环境卫生宣传栏。

18.各类标识牌整齐规范,无违章建筑。

19.主街道无乱停乱放、店外经营、马路市场。

七、长效机制建设标准

20.县级人民政府将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并列入当年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乡镇政府设立环卫管理专门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1.行政村成立环境维护管理组织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保洁人员、污水管理及村容村貌管理人员按不低于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人口较少的村庄可适当提高比例,以满足日常管理需要。

22.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有稳定经费,采取村自筹、社会支持、县乡发放补贴的办法筹集,县乡财政结合本级财力水平给予适当补贴,补贴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23.各种制度在村庄适合位置公示。


附件2

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


一、道路硬化标准

1.村庄主次干道通畅,通组通户道路硬化,村内道路形成路网,群众出行无障碍。

2.居住人口较多社区或村庄通公交(班车),在路面条件允许、保证行车安全、符合群众出行习惯的情况下,有序推进港湾式停靠站建设。

二、环境净化标准

3.村庄道路两侧有雨污水管道或沟渠,配套建设集中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有条件的村庄建设雨污水分流系统。污水原则上采用密闭管道收集,污水处理设施满足需要,处理后污水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推荐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方式,垃圾收集、倾倒和处理设施设置合理、运转良好,能够做到村内垃圾日产日清。

5.无水冲条件的农户厕所大部分改建为无害化卫生厕所,公厕全部改建为无害化卫生厕所。

6.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

7.通过建设沼气改造厨房,有条件的地方使用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沼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入户率达到50%以上。

三、村庄美化标准

8.房屋及墙体外立面美化工程。对村庄空间外观影响视觉的外墙和屋顶等全面美化,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清除屋顶杂物,拆除屋顶违法或不雅搭建物,规范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的安装,遮蔽或美化处理屋顶空调等设备,屋顶与墙面色彩协调美观。

9.线杆美化工程。对电力线、广播线、电视线、通讯线等村庄内及周边线杆实施整理,尽量做到管线入地或确保线杆树立和线路拉设走向规范,能并杆则并杆,能隐蔽则隐蔽。

10.村庄绿化工程。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50%以上,道路、庭院、村中空地和村周边宜林荒山全面绿化,见缝插绿,绿化树种搭配合理,常绿树种和花灌木所占比例在20%-30%之间,人均公共绿地6平方米以上。

11.道路亮化工程。村庄主次干道路灯设置间距合理,规格统一,美观整齐。

12.房前屋后美化工程。清理空心院落,改造为活动场所或绿地;消除房屋周边杂物;拆除违章和废弃建筑物,粉刷修饰与周围景观不协调建筑物;农户庭院和村内杂物集中堆放,不得占道和有碍观瞻。

13.公共场所美化工程。对公共场所美化提升,设计和铺设材料尽可能体现农村风情;全面整治村内沟渠,达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效果;整治并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建设村民休闲场所。

四、乡风文明标准

14.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5.有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和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并能较好发挥作用。

16.农民生活方式健康、文明,无封建迷信活动。

17.村民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尊老爱幼。

18.每年开展一次卫生先进户、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和好婆媳评选活动。

19.村民法制观念强,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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