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缩小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豫政教督〔2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登封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十项核心指标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
一、十项核心指标责任分工
1.生均公用经费小学590元,初中790元。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财政局
2.生均建筑面积小学5.2平方米,初中6.4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城乡规划局、财政局、住建局、各乡镇(区、办)
3.小学(初中)数学、科学(理科)仪器为《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第一种配备方案规定标准。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财政局
4.生均图书册数小学20册,初中30册。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财政局
5.平均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各乡镇(区、办)
6.师生比例数乡镇小学1:25,城区小学1:23;乡镇初中1:18.5,城区初中1:16.5。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人社局、编办
7.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比例数小学不低于80%,初中不低于50%。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人社局、编办
8.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数小学不低于60%,初中不低于40%。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人社局
9.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不低于95%、92%。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10.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小学、初中均为不低于85%。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具体进度计划,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组织严密、政令畅通、协调高效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体系。
(二)健全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将依据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区、办)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责任分工,定期通报推进情况。
(三)规范推进情况报送。建立推进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凡涉及十项核心指标分工的责任单位,每月5日将本单位该项工作推进情况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邮箱:fangjian108@163.com,联系电话:62873812)。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