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7-00120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教育
  • 2017-03-13
  • 2017-03-13
  • 通知
  • 登政〔2017〕13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登封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13日


登封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实施方案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31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教督导〔2013〕231号)精神,加快我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步伐,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登封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大力改善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充实基础教育设施设备,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底,围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环境,努力使我市所有成建制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达到国家督导评估验收标准。

三、创建标准和基本要求

(一)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设备,适应教育教学需求。

──小学、初中生均占有面积分别不低于5.2平方米和6.4平方米。辅助用房专用教室按照小学八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普通教室)、初中十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技术教室、心理咨询室、普通教室)的标准配备齐全。保证自然实验室、教学仪器、电教设备、体音美劳器材、卫生器材、图书资料配备达到规定标准。其中,小学、初中生均图书分别达到20册、30册以上,每年新增书比例1%以上,复本率一般不超过20册。并做到各室管理科学、制度健全,使用率达到100%,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专业合格证书。

──班额设置及师资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基本无65人以上的超大班额现象;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基本无65人以上的超大班额现象。小学师生比不超过1:25;初中师生比不超过1:18.5。

──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配备到位。小学配备一定数量计算机供教学使用,学校远程教育工程设备正常使用;初中计算机教室上课保证一人一机,“班班通”和远程教育工程设备正常使用。

──运动场地及体育设施完备。小学设有200米环道和60米直道;初中设有300米环道和100米直道,并配备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体育器材。

(二)保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率、巩固率的不断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5%以上,初中入学率达到98%以上。小学六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年辍学率1%以下;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2%以上,年辍学率1%以下。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新机制。按规定要求配足各学科所需教师,不断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教育教学实效。初中和小学教师在学历达到规定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函授、离职进修、在岗培训等形式,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小学、初中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比例分别达到80%、50%以上,中级及以上职务教师比例分别达到60%、40%以上。

(四)规范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与效果。各年级学生成绩及格率和毕业生合格率达到99%以上;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都达到85%以上。

(五)建立安全教育制度,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制定安全防范和疾病防疫措施,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初中配备一名心理咨询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得到普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各乡镇(区、办)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要求,把创建工作作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重点,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责任目标,精心设计,分解任务,实行一把手工程,切实把创建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履行政府职责,提高保障能力。各乡镇(区、办)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义务教育职责。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主渠道作用,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各乡镇(区、办)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预算外经费主要用于教育,并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积极筹措经费,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市教体局要对照标准,制订切实可行的义务教育阶段成建制学校缺口部分补充完善措施。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区、办)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深入宣传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重大意义,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建立创建督查机制。为了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重点问题跟踪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滞后的乡镇及有关部门,进行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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