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8-00032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综合,表彰,通报
  • 2018-02-06
  • 2018-02-12
  • 通报
  • 登政文〔2018〕14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7年,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源建设,狠抓增收节支,严格依法理财,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57.86亿元,增长33.9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03亿元,增长7.3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6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2.6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2.56亿元,增长16.42%,财政收支迈上新台阶,收入质量进一步优化,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为激励先进,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予以通报表彰。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开启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新征程的关键一年。希望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培植壮大财源,严格依法治税,挖掘增收潜力,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开拓进取、克难攻坚、真抓实干、积极作为的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发展、开放创新、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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