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8-00081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林业,生态建设,2018年,实施方案
  • 2018-03-13
  • 2018-03-30
  • 通知
  • 登政〔2018〕10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登封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登封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13日           

 

2018年登封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郑州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8〕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郑州市生态建设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动员大会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部署,按照“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的生态建设总体思路,围绕“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为统揽,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湿地生态恢复工程和森林公园体系建设为重点,完善林业基础设施,加强森林抚育和管理,健全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巩固和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成果,为建设天地之中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和少林功夫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保障。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生态优先、产业协调发展的原则。

(三)坚持规划引领、项目支撑的原则。

(四)坚持属地建设管理、财政奖补的原则。

三、建设任务

(一)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

1. 继续推进林业生态市提升工程建设,开展困难地造林、15度以上坡耕地造林和矿区植被生态修复,发展林业产业,完善基础设施,提高造林成活率,完成生态林营造32798.8亩。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

时间节点:4月底前完成新造林栽植任务。

2. 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完成林业产业工程3025亩、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21696.6亩。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

时间节点:8月底前完成森林抚育和低改任务,11月底前完成林业产业工程。

3. 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植树造林、绿化登封”为主题,坚持与荒山造林、部门绿化、精准扶贫、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按照方便群众、重在参与、不拘形式、灵活多样的原则,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每个乡镇(区、办)至少设立一个固定的义务植树基地。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

时间节点:4月底前完成义务植树任务,12月底前完成义务植树管护。

4. 继续推进生态廊道绿化提升工作,完成汝登高速23.86公里生态廊道建设,绿化面积1780亩。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区、办)

时间节点:4月底前完成生态廊道绿化建设。

5. 实施生态廊道连通工程,对少林大道西段、登封大道、碧溪路北段、滨河路北段、天中路、太和路等19.21公里路段的生态廊道进一步完善、提升。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时间节点:12月底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实施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完成全市湿地利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强力推进湿地保护工程建设,积极申报白沙湖湿地公园、纸坊水库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维护湿地资源平衡。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委、水务局、旅游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水务局

时间节点:12月底前完成。

(三)加快推进森林公园体系建设

1. 投资1亿元,完成香山森林公园详细规划评审、道路建设、园区风景林打造及污水管网改造,为市民提供体验生态、享受自然的场所。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大冶镇

时间节点:3月底前完成详细规划及评审,6月底前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及招投标工作,12月底前完成污水管网改造、园区道路建设及园区风景林打造。

2. 投资4500万元完成唐庄瑞洋森林体验园观光休闲区装饰绿化及配套设施完善。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唐庄镇

时间节点:3月底前完成休闲区装饰,6月底前完成内部绿化巩固提升,9月底前完成基础配套设施,12月底前完成周围环境绿化提升。

3. 投资1100万元完成大熊山旅游区(仙人谷)道路、登山步道、河道清淤、红色教育培训基地主楼、停车场等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徐庄镇

时间节点:6月底前完成基础施工,7月底前投入使用。

4. 投资2100万元完成大熊山旅游区(西片区)游客服务中心、接待服务区、旅游道路、餐厅、休闲停靠点等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徐庄镇

时间节点:6月底前完成。

(四)加快推进林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林业科技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积极引进花卉苗木新品种,做好保护推广工作;加强林业科技下乡工作,引导鼓励林农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提高生产效益,增加林农收入。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

时间节点:12月底前完成。

(五)加强森林资源保障和支撑体系建设

1. 完成林地落界规划和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修边定界、数据库更新工作,实现“林地一张图”,开展全国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和全市古树名木普查工作。

2. 完成生态防护林、绿化景观林补偿范围划定工作,研究制定生态防护林、绿化景观林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办法,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实施年度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

3. 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投资1500万元,完成郑州市西南山区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网络升级改造;投资1081万元建设郑州市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中心和登封市森林消防大队营房建设项目,12月底前完成土地报备审批手续;全市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9‰以下。

4.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和森林病虫害防控工作。全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7‰以下,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分别达到88%、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染疫造林绿化苗木跨辖区调运事件。

5. 加强林业法制建设。普及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实施依法治林、依法管林,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国有登封林场

时间节点:12月底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对接,形成合力。市发改委要及时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计划下达;市财政局要按照奖补政策,安排并及时足额下达资金;市国土资源局、农委要做好土地使用、农业结构调整工作;市水务局要做好生态用水配套建设;市林业局要加强林业技术指导和督导工作。

(二)完善政策,加大投入

研究制定推进工作的各项政策,认真抓好政策的落实、落地,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将林业生态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及时下达,确保各个项目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加强督导工作,定期召开观摩会、讲评会,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利用短信、微信等信息平台,及时通报各乡镇(区、办)的工作进度并进行排名。加强考核验收工作,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按照结果兑付奖补资金。

(四)创新机制,激发活力

在符合整体规划、保障生态优先、农民增收的前提下,创新发展机制,鼓励和促进土地流转,引导种植结构调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运用市场化方式,考虑社会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合法合理收益,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林业生态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

 

附件:1. 登封市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营造林任务分解表

        2. 登封市2018年生态廊道连通工程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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