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8-00083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农业,田园综合体,专项工作方案
  • 2018-03-14
  • 2018-03-30
  • 通知
  • 登政〔2018〕12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田园综合体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登封市田园综合体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3月14日          


登封市田园综合体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森林、农田、流域等五大生态系统的决策部署,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进一步提升生态农业、美丽乡村、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水平,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运行体系等六大支撑体系,建设一批融合现代农业、文化创意、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养生度假、美丽乡村建设等于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的田园综合体或具备部分田园综合体功能的农业主题公园、农业主题游园,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

二、目标任务及工作安排

从2018年起,在全市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建设3-5个田园综合体,2020年开始在全市全面推广建设田园综合体。

2018年我市田园综合体建设分五步实施:

第一步:乡镇(区、办)谋划申报(2018年3月上旬)

各乡镇(区、办)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向市政府提交项目意向。

第二步:项目确定(2018年3月底)

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听取各乡镇(区、办)项目意向汇报,择优确定2-3个项目。

第三步:项目规划编制(2018年4-6月)

由市政府确定的项目,所属乡镇(区、办)安排专业机构编制项目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上级业务部门、产业基金公司及相关领域专家参加评审,修改完善规划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

第四步:政府审批(2018年7月底)

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区、办)提交的项目规划方案审批后,上报郑州市审批。

第五步:项目立项招标(2018年8-9月)

通过郑州市审批的项目,所属乡镇(区、办)按照市政府批复的规划方案进行立项、招标,按照工期完成年度建设内容。

三、项目选择

(一)规模

各乡镇(区、办)集中连片的2至5个规划保留村,规划面积4-10平方公里,核心区面积约占规划面积的1/2,组团建设、集聚开发。

(二)范围和条件

优先安排都市生态农业产业基础较好的区域;项目区要求交通便利、自然禀赋较好、文化底蕴深厚。

(三)项目选定

以各乡镇(区、办)为主体开展规划建设。各乡镇(区、办)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选定拟参与建设项目的经营主体,优先选择具备建设、经营田园综合体经验的上市企业、涉农企业联合建设。选定的经营主体编制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目标任务,功能布局,产业规划,重点项目,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运营和管理体制机制,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等。各乡镇(区、办)组织,上级业务部门、产业基金公司及相关领域专家参加进行评审、修改完善后确定方案,立项建设。

四、工作重点

(一)功能分区

1. 农业产业区:通过名优珍稀特色现代农业及其加工,生产绿色健康高效农产品,开拓中高端市场实现农业高效;开展相应的农业科技示范、科普教育、生态循环等展示和参与项目,使游人了解农业生产过程,体验农事生产乐趣,接受现代农业教育。

2. 生活宜居区:通过地方特色民居改造提升,实现宜居安居;通过产业融合协同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形成人口相对集中、极具乡村风光、环境绿化美化的生活宜居区。

3. 创意观光区:通过农业文化创意、田园景观、观赏农田、采摘果园、珍稀苗木、名贵花海、湿地生态、水际风光等主题观光项目,展示农业生态文明,使游人感受田园风光、体会农业魅力。

4. 休闲度假区:通过农家风情建筑、乡村风情活动场所(特色商街、主题演艺广场、游憩垂钓、开心农场等)、农家乐餐饮住宿等方式,使游人进入具有农村特色的生活空间,体验乡村风情活动,享受休闲农业带来的乐趣。

5. 综合服务区:为综合体的经营管理以及各个功能区的正常运行提供金融、商贸、物流等生产性服务和购物、医疗、教育等生活性服务。

(二)重点任务

1. 核心区域打造。依托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布局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项目,参照河南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DB41/T791-2013)标准,打造旅游核心景区。

2. 特色产业培育。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有优势、有潜力、能成长的特色产业,形成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品牌竞争力的农业地理标志品牌。拉长产业链,加强加工、包装、仓储、物流、质检等配套建设,提升订单生产、集团配送功能。

3. 农业功能拓展。推进现代农业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以景观农业为重点,开展田园乡村观光、农耕文明传承、农事活动体验等活动;以经济林果为依托,开发赏花、踏青、采摘等旅游产品;以现代农业科技园区为平台,拓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高新农业技术的观赏科普功能,让游客零距离接触农业生产、体验农耕文化、感受乡土气息。

4. 特色风光塑造。提升区域内山、水、林、湿地等资源特色,优化居住区、农业园区、旅游景区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实现点线面连接,促进区域内旅游线路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

5. 旅游产业开发。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村旅游商品开发和包装策划,开发更多特色化、创意化、精品化乡村旅游产品。结合田园景观和民俗文化,积极培育乡村酒店、休闲农耕体验、健康养生养老等新型特色乡村旅游观光产品,为游客提供憩息度假、餐饮娱乐、健身康养等服务。支持举办有地方特色、文化内涵和市场影响力的乡村旅游主题营销活动。

6. 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设田园综合体建设的村庄必须纳入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的作用,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股份制合作,增加农民参与度,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田园综合体建设工作,农委、财政、发改、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建、旅游、环保、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工作。项目所属乡镇(区、办)要成立专项工作机构,统筹安排项目建设。

(二)加大多元投入

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有效途径,采取先建后补、生态补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资金等方式支持开展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积极争取郑州市都市生态农业建设专项基金,全力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和运营。各项目所属乡镇(区、办)可拿出一部分有市场前景、有盈利空间的建设项目,引入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

(三)创新用地政策

市政府对田园综合体及休闲农业、旅游养老等安排专项建设用地指标,对农业生态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文件给予落实。原则上项目区域进行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出的存量建设用地仍然用于田园综合体建设,不足部分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给予配套。年度新增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要向田园综合体倾斜。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落实国家有关农业以及相关领域的优惠政策,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综合体建设经营,加强与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引入大企业、大项目,培育大龙头,延伸完善综合体产业链条。

(五)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允许将财政项目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增强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实力,真正让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成果。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乡村旅游合作社或社会资本联办乡村旅游企业,对村庄的旅游资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经营。

(六)加强绩效考核

将田园综合体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引入第三方对项目实施进行绩效跟踪评估。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项目进展缓慢、达不到工作要求的乡镇(区、办)通报批评。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