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8-00108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教育,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 2018-04-14
  • 2018-04-28
  • 通知
  • 登政〔2018〕16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7—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登封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14日                 


登封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为巩固第一期和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持续均衡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39号)文件精神和郑州市关于编制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重要意义

经过两期行动计划的实施,我市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截至2017年底,我市注册备案幼儿园151所,在园幼儿34441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8%。全市学前一年幼儿毛入园率为99.5%,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为98.4%,“入园难”问题进一步缓解,学前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但我市学前教育底子薄、基础差,“入公办园难、入优质民办园贵”,公办园教师数量短缺,民办园教师待遇偏低、流动性大,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滞后,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依然存在,我市学前教育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人生起点的公平,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实施第三期行动计划,是巩固一期二期成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二孩政策落地,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教育扶贫,从人生早期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各乡镇(区、办)要深刻认识实施第三期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履职尽责、坚定不移地推进学前教育改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学前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目标,紧紧围绕“扩资源、健机制、提质量”的核心任务,坚持科学规划,优化结构,公办民办并举,重点支持贫困乡村和教育薄弱环节;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认定与政策扶持,加快构建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扩增公益普惠资源,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加强规范管理,强化评估监测,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全市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9%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98%左右,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逐步理顺,办园成本分担机制持续完善,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

(二)重点任务

1. 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继续加快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满足基本保育教育活动需要。

2.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逐渐理顺“公建民营”、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深化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机制、补充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改革。

3. 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正确办园方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锻炼幼儿健康的体魄,激发幼儿探索兴趣,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健全教研指导网络。加强幼儿园骨干体系建设,稳妥推进各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逐步形成梯次合理、定位明晰的示范幼儿园体系。深入开展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整体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

四、政策措施

(一)多措并举,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1. 优化学前教育布局。统筹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需要,科学规划全市幼儿园布局、规模。以发展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重点加强贫困乡镇、城乡结合部、二孩政策实施后新增人口集中地区的幼儿园建设。将幼儿园建设用地纳入各乡镇(区、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扩大幼儿园用地供给,合理确定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普惠性幼儿园用地。

2. 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将公办幼儿园年度建设任务纳入政府民生工程。通过新建、扩建或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因各种原因停办、闲置的教育资源,加快建成一批中心城区和登封新区公办幼儿园,自2018年起,城区至少新建、改扩建3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落实3万人口以上乡镇至少办好2所、3万人口以下乡镇至少办好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的要求,到2020年,彻底消除公办中心幼儿园“空白”乡镇。继续有效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富余资源,改建成安全、达标的公办幼儿园,逐步实现人口集中的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

3. 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二〔2017〕1096号),继续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对通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综合奖补、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合理分配上级的各项奖补资金,优先用于奖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4. 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立幼儿园或学前班(部)。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轻度残疾幼儿入园学习,尝试开展学前融合教育,增加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园机会。

(二)部门联动,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

1. 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市政府统筹,以乡镇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乡镇的作用,做好本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建设用地,规范本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管理,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

2. 完善办园体制。逐步理顺“公建民营”、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坚持属地化管理,结合属地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督促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完成事业单位登记,完善办园的各种证件。

3. 健全投入机制。逐步完善与公益普惠方向和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奖补、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健全资助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补助保教费和生活费,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4. 稳妥推进公办园招生机制改革。完善幼儿园招生管理办法,强化招生监督,探索公办幼儿园招生改革新路径。

(三)充实师资,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

1. 扩充师资来源。重视对幼儿园师资的培养,引导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的优秀毕业生进入幼儿园教师队伍。鼓励在职幼儿教师通过培训提升专业素质。

2. 优化队伍结构。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采取统一招考管理、事业编制总量内合理调配、转岗培训等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重视农村幼儿园合格师资的配备,鼓励优秀的幼儿园退休教师到师资短缺的农村地区任教或开展巡回支教。严格落实幼儿园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将提高教师持证率列入年度教育业绩考核指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3. 提高培养培训质量。落实国培计划和省培项目,积极组织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等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依托我市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和名师、优秀园长等优质教育资源,采取集中、跟岗学习、帮扶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乡镇和幼儿园要建立园本培训制度,加强教研交流,不断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4. 保障合法权益待遇。根据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规定,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引导和监督民办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民办园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民办幼儿园教职工享有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同样的职称评聘、评优表先、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等权利。

(四)强化管理,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

1. 创新管理模式。实施以省、郑州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为核心的县域、镇域一体化管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发挥各级示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

2. 加强动态管理。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安全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幼儿教育工作,依法落实上级政策,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其他部门按职能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持续开展无证园清理整顿,及时消除非法办园。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杜绝乱收费。落实国家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着重加强幼儿园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评估,科学引导幼儿园发展。到2020年,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

3. 改善办园条件。严格落实标准化办园,已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应创造条件逐步达到《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深入开展薄弱幼儿园达标升级活动,到2020年,85%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重视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配备的督促指导,为幼儿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搭建学前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动信息技术在幼儿园管理、保教工作、师资培训等方面广泛应用。

4. 实施科学保教。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幼儿园教师根据幼儿的发展需要制定教育计划、指导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纠正“小学化”倾向,全面提升保教质量。重视教学教研工作,加强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引领。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依托市区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立学习共同体,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保教实践经验交流。鼓励幼儿园立足园本,合理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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