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8-00131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教育,中小学研学旅行,实施意见
  • 2018-05-21
  • 2018-05-29
  • 意见
  • 登政〔2018〕18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转发<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的通知》(教基一〔2017〕3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是通过集中旅行、集中食宿的方式走出校园,在与众不同的生活中,拓展视野,增长知识,加深与自然和文化的亲近感,增加集体生活体验,增强学生关爱生命、关心社会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为我市建设“天地之中”世界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少林功夫国际旅游目的地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重、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为着力点,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我市综合素质教育提升。同时,通过开展研学旅行,在我市开发一批吸引力强、育人效果好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彰显我市文化特色的研学旅行基地,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努力把嵩山景区打造成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把登封打造成为中国研学旅游目的地。

三、基本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二)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文化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三)安全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四)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五)普及性原则。研学旅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面向全体中小学生,保障每一个学生都能享有均等的参与机会。

(六)协同性原则。研学旅行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协作,分工负责,明确工作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促进资源共享。

四、主要内容

(一)科学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将研学旅行积极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研学旅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的有机融合。精心设计研学旅行课程方案,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内容详实、过程扎实、评价科学、活动有效,实现“知行合一”“研行一致”,避免出现“只旅不学”“只学不旅”现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年级到六年级、初中一年级到二年级、高中一年级到二年级,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二)建设研学旅行基地。依托我市自然和文化遗产、红色教育基地、工矿企业、武术院校等各类资源,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以景区、企业为主导,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积极建设研学基地。由教体局、旅游局指导景区、企业建立登封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

(三)研发研学旅行课程。市教体局牵头,嵩管委、旅游局配合,组织我市文化专家和教师,按照学段、课程、年龄等不同类别,研发考察嵩山地质、体验天文观测、重铸红色精神、体验农村生活等彰显登封文化特色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和研学旅行线路,促进研学旅行活动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先行先试,重点推出“天地之中世界文化遗产”“一天一地、一文一武”等研学旅行线路,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开发全国研学旅行市场。

(四)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市旅游局牵头,教体局、嵩管委配合,从我市嵩山文化研究专家、导游和部分学校教师中遴选一批优秀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组织业务考评。对成绩合格的,进入研学旅行导师队伍。

(五)建立安全责任体系。研学旅行活动由学校自行开展或委托研学旅行服务机构开展。市教体局要督促相关院校落实安全责任,提前审核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各类院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确认是否购买校方责任险和意外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并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

将活动目的、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提前告知学生家长。活动过程中,要加强组织协调,每一位带队教师和工作人员要明确安全责任,防患于未然,确保出行安全;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安全自救知识的教育普及,提高应急自救能力,尽可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委托其他机构开展活动,要与委托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我市研学旅行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研学旅行服务规范》开展研学旅行服务活动;未按规定开展的,由市教体局、旅游局依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

(六)试点开展研学旅行。采取试点先行、分批推进的方法,2018年由市教体局确定一批学校为研学旅行工作试点学校。试点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2次一日研学旅行活动,其他学校根据各自实际适机开展研学旅行活动。试点学校要积极探索,积累经验,组织学生到基地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不断建立完善研学旅行活动组织管理模式、安全运行机制、考核评价方法。2019年,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中小学全面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五、推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登封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教育、旅游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嵩管委、市教体局、旅游局、文物局、宗教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食药监局、卫计委、安监煤炭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团市委和各乡镇(区、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教体局,市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教体局、旅游局各明确一名副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推进、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定期通报研学旅行推进情况,及时将推进中的问题提交市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二)强化资金保障。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保障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设立登封市中小学研学旅行专项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并根据参加学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按每生每天100元的标准拨付。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研学旅行课程开发、教材编印、基地教学设施配备、研学导师专题培训、宣传推介等。全市景区、景点要支持研学旅行活动,积极为参加研学旅行活动的学生减免门票。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研究制定研学旅行工作推进计划,确保我市研学旅行工作顺利开展。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教体局负责中小学研学旅行的课程制定、时间安排、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及研学旅行课程研发、工作研究等相关工作;市旅游局负责研学旅行市场的监管、基地建设指导、导师培训和研学旅行线路宣传营销等相关工作;嵩管委、文物局、宗教局、国土资源局、旅游企业负责推进研学基地建设、课程研发、讲解人员培训,并协调减免门票相关事宜;安监煤炭局负责研学旅行安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市公安局、食药监局要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市财政局负责研学旅行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政策性经费落实到位;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学生出行乘坐车辆的安全检查;市文广新局要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宣传力度;团市委要组织广大青年团员学生,用各种活动形式展示研学旅行收获和成果。

(四)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研学旅行活动意义,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向家长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大作用,逐步引导大众转变教育观念,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研学旅行活动。全力做好示范引导,收集报道研学旅行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工作推进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为全市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2018年5月21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