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8-00207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政务,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
  • 2018-09-20
  • 2018-09-30
  • 通知
  • 登政文〔2018〕92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登封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9月20日                

 

登封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及《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郑发〔2018〕14号)精神,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我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国务院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企业和社会公众迫切希望解决的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为重点,统一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依法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服务效能,增加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升办理企业开办事项的实际体验,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跑腿”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方便企业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

二、工作目标

以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获得感为目标,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将企业开办时间在国务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由平均20天(指工作日,下同)减至8.5天的基础上继续压缩,2018年8月底以前压缩至4天以内,力争2019年1月1日起压缩至3天以内。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持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充分利用“多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相关部门利用平台实现企业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通过信息化手段满足部门业务办理和监管过程中的信息需求。在规定时限内接收、认领信息,并做好信息在本系统的导入、整理、分配、应用工作,被整合的证照不再发放,有效解决企业以往办理证照时“部门多次跑、材料重复交、办理时间长”等问题,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不断提升改革方便企业“快入准营”的便利化效能。(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配合)

(二)实施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依托本地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工商、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工商质监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简化、优化企业登记程序,提升便利化水平。推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精简文书表格材料,坚持做好全程电子化区域范围、主体类型、业务范围“三个全覆盖”,不断提高全程电子化的应用比例;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实现申请人自主申报企业名称;推进名称核准与设立同步进行。2018年8月底以前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2.5天,力争2019年1月1日起压缩至2天(市工商质监局牵头)

(四)“多证合一”改革已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现已实现自助备案。在各企业登记窗口、行政服务场所或者共享平台上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申请人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公章制作单位应在2018年8月底以前实现在1天内完成印章刻制,力争2019年1月1日起实现0.5天内完成印章刻制。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市公安局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质监局配合)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2016〕53号)精神,取消办理营业执照后补采集税务登记信息的程序。税务部门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2018年8月底前将新设立企业首次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縮至0.5天内完成。(市税务局牵头)

(六)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应用机制和登记业务流程,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相关社保业务即来即办。(市人社局牵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登封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由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等部门配合。市工商质监局负责压缩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时间,市公安局负责指导、规范压缩公章办理时间,市税务局负责压缩新办企业申领发票时间,市人社局负责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要依法明确统一的工作要求和规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做到组织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发挥创新作用,抓好部署协调和实施。要加强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建立日常协作机制,市政务办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统筹组织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推进中有难度、进展慢的事项进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多形式、多媒体、多方式地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压縮企业开办时间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操作流程,努力使企业、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知晓、理解和认同。要制定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流程图及相关办事指南,并在行政服务大厅明显位置进行公示,推动形成全社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咨询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人员力量调配,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熟练掌握登记的业务流程、材料规范、操作规程,使各项改革措施顺利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行政服务大厅咨询辅导区优势,指定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肩并肩”地对前来办理登记的企业、个人进行辅导,按照“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要求,就开办企业的申报流程、申报材料准备、表格填写、相关注意事项等对申请人进行辅导。

(四)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由市政务办负责督察检查,建立相应的考核台账。同时,为确保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解决企业及群众投诉的相关问题,群众可统一拨打市长热线62912345投诉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不落实等问题。

(五)及时汇总情况,做好总结上报。各单位要定期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进行梳理总结上报,内容包括本月部署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及下月工作计划。要及时做好月报表报送工作,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要抽取10家新开办企业将有关情况于每月1日前报市工商质监局,由市工商质监局统一上报汇总。(联系人:郭峰妹  62811508,邮箱:479019367@qq.com)

 

    附件:1.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月报(文字版)

            2.企业开办各环节所需时间情况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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