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9-00009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土地,2019年度,储备计划
  • 2019-02-25
  • 2019-03-04
  • 通知
  • 登政〔2019〕2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登封市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2月25日                


登封市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为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工作,更好的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发挥土地调控作用,规范用地秩序,保障土地储备工作科学、有序、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储备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一规划、集中储备、计划供应”的原则,切实保障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生态建设、新型城镇化和安置区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促进土地向规范、节约、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原则

围绕登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确定计划总体指标,科学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二)坚持规模适度原则

综合考虑我市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已经获得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批准但尚未完成征收补偿的土地总量等情况,合理确定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规模,保障土地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三)坚持协调发展原则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收储2019年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用地,确保项目建设需要。合理收储经营性土地,为城市建设集聚资金;将集中连片、成规模区域土地纳入储备,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搭建承载平台。

三、2019年度土地储备总体安排

(一)年度土地储备规模

2019年度计划储备土地总规模747.951公顷(11219.27亩)(详见附件)。

(二)用途结构和空间布局

2019年度计划征收土地位于全市区域。收储土地以规划住宅、商业为主,重点支持商住开发和安置区建设用地需求。

(三)征购实施方式

1. 通过依法征收的方式进行储备;

2. 通过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进行储备。

四、计划的实施和监督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作,切实加强政府对储备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市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林业局、文化和旅游局等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共同做好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实施工作。市土地储备中心要定期公布土地储备供应信息,为社会各界提供用地信息服务;要不断完善和改进土地收储和供应工作,逐步完善全市统一的土地收储和集中供应制度。储备土地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供地。市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土地收储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一定的土地收储量,保证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

 

附件:登封市2019年度拟储备地块明细表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