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经济运行、税收征收、金融服务等工作,强化经济运行监测、研判、统筹,推进解决经济运行、税收征管、国土资源出让、债券发行、金融服务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登封市财税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登封市财税金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金军 市长
常务副组长:康红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陈治龙 副市长
史战胜 副市长
何聪道 副市长
胡优良 副市长
赵明辉 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工信局、民政局、统计局、公安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煤炭管理局)、环保分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林业局、商务局、卫健委、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办、金融办、供电公司,人行登封支行、邮政公司,登电集团、新登集团、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各乡镇(区、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治税工作组、国土资源出让工作组、政府投融资工作组,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冯颖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袁鹏飞、许文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能
强化市财政、税收、自然资源等部门与经济工作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形成财政运行、税收征管、国土出让分析动态监测和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分析、研究我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解决好存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努力培植财源,促进财政增收,化解收支矛盾,强化金融支撑,壮大地方财力,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三、职责分工
市财政局:负责结合国家财税政策动向和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及时分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等数据,重点关注公共财政预算各项支出增长速度等指标,研究发现新的财税增长点,做好政府债券发行,积极化解政府债务,并对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内需要解决的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市税务局:通报全市税务部门组织收入情况,着重分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缴纳税金情况,预测收入组织情况,提出税收征管中需专题会议协调处理的问题以及拟解决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制定全市土地出让计划,推进非煤矿山依法公开出让,组织土地出让收入,协调、解决土地出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负责做好全市重大项目土地供应、规划制定和手续办理等服务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节能减排,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的培育和申报等工作。重点关注全市经济总量、固定资产投资、第三产业增加值和单位工业能耗降低率完成和增长情况等指标。
市统计局:负责全市综合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指导和管理部门统计工作。重点关注全市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根据专题会议的分析情况,综合汇总形成全市经济运行形势专题报告,定期报送市四大班子领导。
市工信局: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培育和申报工作。重点关注市直大中型企业的增加值及增长速度等指标。负责发挥协护税职能,做好资源税等税种足额征缴工作。
嵩管委:负责组织景区门票收入,提出完善景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研究完善景区门票分成体制。
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建筑行业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研究制定推进我市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
市商务局:负责贸易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及限额以上贸易单位的培育和申报工作;重点关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长速度等指标;负责牵头做好全市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工作。
市农委:负责全市农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及农民增收工作。重点关注农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业、物流业统计调查工作;协助开展全市道路运输业等规模以上单位的培育和申报工作。同时,大力支持货运车辆在我市注册登记,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我市交通运输业发展步伐。重点关注公路运输周转量增长速度等指标。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炭管理局):负责全市煤炭企业产值产量调查工作。重点关注全市煤炭产量指标。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全市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统计调查工作;重点关注游客接待总人数及增长速度、文化旅游产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等指标;负责对全市拟收储出让土地文物勘探工作,协助重点项目办理相关文物勘查手续,积极服务好我市重点项目建设。
市国资办:负责组织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协调市属国有企业及时足额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负责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监督预算执行。
市房管中心:负责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进行分析研判,积极消化房地产风险,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培育,重点关注商品房新建、销售面积及增长速度等指标。
市金融办:负责全市金融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牵头做好政银企对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撑和保障。
市供电公司:负责全市电力部门统计调查工作。重点关注全社会和分行业用电量及增长速度等指标。
人行登封市支行:负责金融业统计调查工作。重点关注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及增长速度等指标。
市督查考核办:负责全市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考核,对各成员单位统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各乡镇(区、办):负责做好本辖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及土地出让涉及地块征迁等工作。
四、工作机制
1. 会议时间。原则上于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每季度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一次全市分析研判会议。
2. 情况通报。通报、分析、研究上月全市财税金融整体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各乡镇(区、办),市直各有关单位财税收入完成情况进行排序、通报;推进解决影响财政税收、土地出让、金融服务等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3. 监测预警。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对财政税收、土地出让、金融服务等工作主要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并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和解决措施。
4. 挂牌督办。对财税收入完成情况连续两次低于目标进度或完成较差的乡镇(区、办)和市直有关单位,经专题会议研究后,将其列为专项挂牌督办单位,定期督促检查其工作完成进度,直至销号。
5. 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相关乡镇(区、办)和市发改委、工信局、房管中心、应急管理局(煤炭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列席会议,参与分析、研究具体工作。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