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9-00075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教育,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
  • 2019-05-21
  • 2019-05-27
  • 通知
  • 登政办文〔2019〕10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登封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令第674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6号)、《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42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登封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及相关职责通知如下:

一、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

主  任:陈治龙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李智鑫    市教体局党组书记

郑铁涛    市民政局局长

杨  洋    市卫健委主任

李劲飞    市残联理事长

任永立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杨海建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登封分局局长

委  员:市政府办、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市医疗保障局、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登封分局分管副职及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市聋哑学校校长、市人民医院院长、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市中医院院长、郑州市第十六人民医院院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教体局,市教体局分管副职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聋哑学校校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1. 贯彻落实上级的相关工作部署。

2. 对各相关部门推动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的状况进行监察、评议;协助制定残疾人教育发展的相关计划。

3. 为全市残疾人教育科研、康复训练、医学评估与鉴定、师资培训等提供科学的咨询和引导服务,探索残疾人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

4. 对全市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教育安置建议。

5. 为全市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教育问题提供咨询和个性化的指导。

6. 协调处理各乡镇(区、办)可能发生的残疾少年儿童在入学、转学工作中出现的疑难、争议问题。

7. 接受残疾儿童家长提出的关于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申诉;督促相关部门对于特殊儿童入学问题的受理、保障及解决;就特殊儿童入学问题为残疾儿童家庭提供相应的法律指导与援助等。

三、组织、经费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由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活动经费由市教体局等相关部门依照工作实际协调解决。

市教体局负责将残疾人特殊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规划,协调相关单位制定有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计划,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加强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不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配合民政、卫健等部门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鉴定、康复训练等工作;协调处理各乡镇(区、办)可能发生的残疾儿童少年在入学、转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市民政局负责对全市残疾儿童少年按照政策进行社会救助;配合市卫健委、残联、医疗保健机构完善医疗康复服务网络,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执行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康复等相关政策;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鉴定、康复训练等工作;对市聋哑学校学生的康复训练等工作进行指导和技术支持。

市残联负责以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信息数据为基础,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统计录入、建档造册,及时向市教体局通报相关数据和情况,并协助做好家访和入学动员工作;参与推动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康复项目进医保”政策落实,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残疾人辅助器具、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组织落实,并要求经办机构定期结算。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登封分局负责对经扶贫、民政部门认定确实无力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困境儿童少年,其个人年度缴费部分所需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

 

2019年5月21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