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49/2019-00133
  • 登封市人民政府
  • 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 2019-08-12
  • 2019-08-22
  • 通知
  • 登政文〔2019〕65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8月12日                

 

登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郑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9〕112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郑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方式转变为主攻方向,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登封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策引导,协同推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货运源头企业作用,激发铁路、公路等行业主体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发力、步调一致的高效协同工作机制。

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以煤炭、焦炭、钢铁、矿石、粮食、建材等为重点货物,以铁路、公路规范运输为重点,以大型工矿企业为源头,精准施策,力求实效。

优化供给,项目带动。围绕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增加铁路运输量、提高铁路货运服务能力、强化工矿企业大宗货物“公转铁”、集装箱公铁联运拓展、多式联运信息互联互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城市配送新能源车辆推广为重点工程。

标本兼治,绿色发展。统筹“油、路、车”治理,健全交通运输污染防治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推进绿色交通发展取得新成效。统筹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优势,实现各种运输方式各归其位、各尽其能、各显其优、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与2017年相比,全市铁路货运增量完成132万吨的省定目标,其中郑煤集团专用铁路(含郑煤集团大平、告成矿及登封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增加58万吨,登封铁路公司增加74万吨。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铁路运输能力

1.扩大铁路运能供给。提升登封铁路和宋大铁路运能。煤炭、电解铝、电力、建材、水泥、化工等工矿企业所在乡镇政府,要重点推进工矿企业原料、产品运输采用铁路方式,充分发挥现有铁路专用线及货站功能。(我市铁路货站包括:郑煤集团专用线即宋大铁路大平、刘备及告成站,登封铁路庙庄、白坪、安庙及马岭山站)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资源规划局、煤炭局、工信局、登封铁路公司、郑煤集团、各矿产资源及铁路货站所在地乡镇按职责推进落实。

2.推动铁路货场扩容改造。开展铁路货场运能调研,针对运能不足的铁路货场实施扩容改造,进一步提升铁路站场作业能力。各货站所在地乡镇要积极配合开展货站扩容改造工作,在征地拆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责任单位:登封铁路公司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规划局、煤炭局、郑煤集团、各铁路货站所在乡镇按职责推进落实。

3.加强铁路运输组织。优化铁路货运受理方式,简化受理环节,推广上门服务、线上受理等模式,对煤炭、焦炭、矿石、粮食等大宗货物敞开收货,优先保障运力供给。落实煤炭、矿建等散货入箱要求,促进全品类货物入箱。加强集装箱集疏运体系建设,推进矿建类物资“绿色运输”。

责任单位:登封铁路公司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各矿产资源乡镇按职责推进落实。

4.规范铁路短驳运输。开展铁路货站等区域内公路短驳运输市场专项治理,规范铁路货站公路短驳运输服务,清理无依据收费项目,纠正超标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推进短驳运输价格合理化,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优化短驳运输环境,打通铁路货站至附近主要道路连接。完善限行区域车辆通行政策,适当给予进出铁路货站的集疏运货车特别通行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登封铁路公司、郑煤集团、各铁路货站所在地乡镇。

5.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推进铁路部门与煤炭、矿石等大客户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逐企制定铁路运输解决方案。加强铁路货运收费管理,清理无效环节和收费项目,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一口报价、一票核收”。建立灵活的铁路运价调整机制,根据不同的重空方向、运距里程和市场状况,实行差异化、精细化的价格策略并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登封铁路公司牵头,市工信局、资源规划局、煤炭局、郑煤集团按职责推进落实。

(二)规范公路货运发展

1.强化公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严格落实《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杜绝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出厂上路。加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重点加强矿山、水泥厂等重点源头单位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检查,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推进全市交通运输、公安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坚持公路超限检测站24小时不间断执法,持续加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执法力度。优化完善公路治超网络,优化调整普通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和功能设施,根据农村公路技术等级依法设置必要的标志和限高限宽保护设施,禁止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加强科技治超,2019年,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车辆信息、治超信息资源的自动传递和交换共享,落实“一超四罚”,加强信用治超,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依法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到2020年,普通公路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推进落实。

2.积极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做好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引导督促货运企业制定车辆退出计划,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开展省级模块化中置轴汽车列车示范运行工作,推广使用中置轴汽车列车、双挂汽车列车等先进车型,促进道路货运车辆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推进落实。

3.推动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积极打造集约高效、协同共享、服务优质、绿色环保的城市配送体系和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提升“最先一公里”、“最后一公里”服务效率。继续开展公路甩挂运输,广泛推广网络化、企业联盟、干支衔接等甩挂模式,支持创新“挂车池”服务等新模式。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打造无车承运人品牌企业。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邮政公司按职责落实。

4.大力推进绿色运输发展。突出重型柴油运输车辆整治,启动营运重型柴油货车等高排放车辆污染治理。强化对运输煤炭、砂石、土方、水泥等车辆的执法监管,严查道路运输扬尘违规行为。推动全市重点用车企业及单位建设运输车辆管控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清洁油品行动,对储存、销售非标油的加油站,依法从严处罚。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加快物流园区、公用停车场及其他交通和商业站点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发展建设各类集中式直流快充站。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对属于已注销的黄标车和已报废的老旧车,纳入稽查布控系统,实施现场查处,予以强制淘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城管局、工信局、邮政公司、国网登封供电公司、各重点用车企业所在地乡镇(区)按职责推进落实。

(三)加快多式联运发展

根据河南自贸试验区“两体系一枢纽”建设定位,抢抓郑州建设“空中丝绸之路”和打造多式联运枢纽城市的政策机遇,加快我市大型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数据信息共享优势,推动集装箱多式联运,培养多式联运经营人,推进多式联运信息开放共享,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为企业提供资质资格、认证认可、检验检疫、信用评价等综合信息服务,开展多式联运货运量及运输结构调整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制度的探索研究,促进货物快速流通,实现“降本增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数据局、交通局牵头,市统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邮政公司、登封铁路公司按职责推进落实。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完善财政税费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关于物流园区、老旧车辆淘汰、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加大财政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支持力度,对大宗货物“公转铁”、标准化车型应用、老旧柴油车淘汰更新、集疏道路建设、多式联运枢纽建设、多式联运经营人培育、集装箱班列等给予资金补助和奖励。参照郑州市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财政补贴政策,对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交通局、税务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工信局按职责推进落实。

2.建立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纳入运输结构调整的铁路专用线等重点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推进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实施并联审批,简化手续。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政务服务大数据局按职责推进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统筹组织各相关单位成立登封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抓好组织实施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是落实上级政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供物流成本,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把该项工作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重点任务台账式管理,跟踪、督促运输企业尽快与重点工矿企业签订铁路货运增量目标责任书,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制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计划,细化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督导考核

市政府将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督查事项,对推进落实不力、目标完成不达标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追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

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实施效果跟踪评估,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广大运输企业的积极性,维护行业稳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登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登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3.登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考核办法

        4.登封市铁路货运增量企业任务分解表

        5.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台帐

 

附件1

 

登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贯彻落实《登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切实有效推动全市运输结构调整各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登封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史战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郑振武  市发改委主任

           吴建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袁鹏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蔺全套  登封铁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成  员:刘晓明  市发改委干部(享受与现任职务相当职级的待遇)

           孙晓辉  市工信局副局长

           耿宏伟  市公安局干部(保留原职级待遇)

           周  辉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宋福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程西欣  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孙光明  市住建局干部(保留原职级待遇)

          范存杰  市交通运输局干部(保留原职级待遇)

          焦松伟  市城管局干部(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军帅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凤雅  市统计局干部(享受与现任职务相当职级的待遇)

          李小芳  市投资项目代办中心副主任

          王朝伟  税务分局副局长

          吴慧峰  煤管中心副主任

          张元喜  登封铁路公司副总经理

          高  峰  国网登封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闫海标  邮政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各矿产资源、铁路货站、重点用车企业所在地乡镇(区)分管副职。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运输结构调整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范存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全市运输结构调整的日常工作。

 

附件2

 

登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登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与信息共享,切实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各项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本联席会议制度。

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登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统筹协调部署实施全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加强沟通交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通报各单位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成员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政务服务大数据局、税务分局、应急管理局、登封铁路公司、郑煤集团、国网登封供电公司、邮政公司,各矿产资源、铁路货站、重点用车企业所在地乡镇。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市交通局为联席会议具体牵头单位,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可视具体情况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主动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发挥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3

 

登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登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确保各单位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对象和内容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市直相关部门,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政务服务大数据局、税务分局、煤炭局、登封铁路公司、郑煤集团、国网登封供电公司(电业局)、邮政公司,以及各矿产资源、铁路货站、重点用车企业所在地乡镇。

第三条  本办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提升铁路运输能力、规范公路货运发展、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

第三章  考核实施

 

第四条  考核工作在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考核工作从2019年7月到2020年底,每半年开展一次。

第五条  考核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开展自查。各市直机关及相关企业对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台帐,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自查,并准备相关材料,形成自查报告。各单位需对自查报告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实地核查。由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成立考核组,每半年对各单位的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实地核查,对相关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实地核查采取听取汇报、抽样调查、核验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

(三)综合评议。考核组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结合实地核查及平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考核报告,报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市政府。

 

第四章  奖励和惩罚

 

第六条  对任务推进或完成进展顺利的单位或部门,由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全市通报表扬。

第七条  因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原因,致使完不成任务,考核不达标,影响全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追责。

第八条  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